小伙伴们了解怎样完成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吗,大家在面临一些危险环境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下面是淘一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冰雪应急预案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冰雪应急预案篇1
临近年底和学期结束,天气寒冷,雨雪及冰冻天气将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防雪防冻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雅敏
副组长:刘学军
组员:孟新、汪伟民、胡雪滢、卢文斌、柳桢、谭玲伶、杨红科、叶红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
1、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
2、在师生中大力加强冬季防雪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课、教工政治学习时间,向师生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及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学生把雪和雨水、冰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在校活动安全。
三、制定措施,落实到位。
1、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的校舍、水电安全,在每次的大冰雪到来之前和之后都彻底查一次。
2、成立由党政工团组成的扫雪突击队,及时清扫学校道路和校门前等的积雪,随时听候学校安排,确保师生进校及校内活动行走的安全。突击队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团员组成,由学校党总支、工会牵头并领导工作。(突击队员名单另列)
3、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和请示,及时组织和安排好师生。学生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率全体班主任及时做好工作和安置,教师由工会组织安排。
4、总务处做好学校各项防雪防冻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房屋、校舍及有关设施的安全,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准备好扫雪除雪等劳动工具,以备急用。
5、加强安全值班。在大雨大雪天,加强教师值班,并由学校校级领导在岗带班(每天一名值日行政,两名值日老师),结合冬季防偷防盗工作,门卫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排除雨雪天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一切工作,学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如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教师工作,学校所有的防雪防冻工作以教师为主,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冰雪应急预案篇2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郴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县应急办做好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xx乡政府的核心领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办事处、各村、分场和乡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灾害事故应急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经乡党委、乡政府的研究决定,成立了xx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乡长肖圣敏任总指挥,张世锦任副总指挥,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李湘云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负责组织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人员开展安置、救助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及灾情信息;及时传达和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加强预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同时做好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负责事故灾难的情况汇总上报。
宣统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指示,提高群众对减灾抗灾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预防灾害、避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应急物资筹备工作及冰冻灾害事故中应由乡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
城建站: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民政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帮助灾民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倒塌民房重建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农技站:及时组织力量调配急需农用物资,指导灾民群众积极进行生产自救。认真做好禽畜的防冻保暖预警、宣传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牲畜。
工商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乡场管理,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乡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乡场供应。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对因灾害产生的紧急性致病因素进行化学分析和消毒工作。
派出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供电所:负责加强电网的维护,加大巡线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水管站: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加强供水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以保障城乡人民生活、生产正常用水。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在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乡应急指挥各成员部门要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冰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制定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乡应急指挥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
六、预警预防机制
乡救灾办公室负责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乡政府有关部门和乡救灾办公室应制定好监控方案和程序。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各办事处、各村、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将详细灾情报告乡低温雨雪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保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快速应急救援、快速及早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i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iii级)以及一般雨雪冰冻灾害(iv级)四个等级。
(二)启动程序
1、iv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时,启动iv级响应。
2、i、ii、iii级响应
发生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后,分别启动iii级、ii级、i级响应。
(三)应急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乡应急指挥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各办事处、各村负责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办事机构,按照救灾抢险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乡属各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各村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等设施的抢修工作,确保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应急结束
当应急救援完成,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乡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消除灾害事故后果和影响,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保证社会稳定,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二)灾害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乡人民政府。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1、乡应急办、电信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乡相关部门要逐步建成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平台、法人单位信息应用平台、人口信息库、医疗卫生资源库、建筑档案库、危险品存放地点图库、专家信息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资源库,并与各村、专项指挥部实现信息共享。
3、各村要建立可靠快捷的通讯方式和分级联系方式,完善稳定、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确保突发事件处理期间信息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各有关部门负责牵头作好装备保障工作。
2、要建立本系统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数据库应当载明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
3、要调查并掌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现状,建立科学规范的登记管理制度,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可能遇到的情况,有计划的购置、储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保障各种公共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三)队伍保障
1、党政办、安全办、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林业站、畜牧兽医站、企业办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应急队伍保障工作。
2、要发挥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安全办要负责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各村要在安全办的统一规定下组建相应的志愿者队伍。
3、发生一般公共事件时,由乡应急委按照预案统一调度以及保障队伍;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县应急办统一调度。
4、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四)交通运输保障
1、综治办、安全办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等保障制度。
2、党政办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畅通。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医院负责牵头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适应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措施,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2、按照县卫生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
(六)治安保障
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派出所在乡政府和公安分局的指挥下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县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2、各村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严密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3、突发事件发生后,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迅速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发生。
(七)物资保障
1、各村、乡直各单位、企业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乡应急办统一协调,民政办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八)资金保障
1、乡政府的财政部门和各村要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并根据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逐步增加资金的额度。鼓励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援助。
2、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村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内部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突发事件;二是经乡政府批准启动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必要时动用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3、财政所要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程序,凡乡政府批准的拨款事项,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冰雪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是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机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二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市北交警大队、市北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是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冰雪灾害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指挥,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清雪应急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清雪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5mm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mm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料三落实工作;
(7)气象及相关责任部门随时关注、监测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汛(清雪)办,适时提升响应等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加强对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各自的清雪工具、机械、物料等其他设备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6)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主要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冰雪应急预案篇4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通行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协调运作机制,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工作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确保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立即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恶劣天气对道路安全通行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安区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部署区域内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防、处置以及预案启动,及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临时对策及处置方案等工作。
组长:朱明望
副组长:魏治安、沈承继、姚成山、李伟、乔先胜、姚杰、朱祥如、赵亮
成员:刘圣存、唐德生、顾仁志、张磊、聂琦、广龙胜、张武、杨劲松、许虎、陈远柱、潘申存、赵陈、汤长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小组:
办公室:由魏治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亮、刘圣存、唐德生、陈远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处置协调等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1、应急处置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治安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运管所、执法大队、工程股等单位、股室配合,全面负责道路应急保通工作。
2、交通疏导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成山具体负责,主要执法大队、运管所以及辖区交通管理所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全面巡查、交通疏导等工作。
3、物资机械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祥如同志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工程股等单位配合,全面负责应急物资供给及机械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4、督查督导组: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具体负责,主要由综合股配合,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各单位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5、后勤保障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承继具体负责,主要由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股配合,全力保障人员、机械应急处置所需必须品。
6、信息报道组:由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伟具体负责,主要由局信息股、综合股配合,全面做好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工作。
在建工程: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姚杰具体负责,主要由质监站、工程股配合,全力督导、协调做好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局班子成员包保工作组:负责对所包保责任片区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所涉及应急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区域内道路安全通行工作。(局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同工程建设责任包保)
2、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相关情况,及时下达区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信息报道、信访维稳及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人:陈远柱。
3、执法大队:加大冰雪天气县级公路巡查力度,重点对急弯、陡坡、桥涵、高边坡、临水临崖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巡查力度。责任人:赵亮。
4、公路所:加强公路应急物资(铁锹、防滑沙、工业盐、融雪剂等)和机械设备(铲雪车、装载机等)的储备、检修及抗雪保通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关键时刻开得动、拉得出、保得通。责任人:刘圣存
5、运管所及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协调、保障城乡公交、客运运营线路调整,及时、科学、合理调度公交、客运班线,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客运站场的检查等。各交通管理所加强冰雪天气道路巡查和水上渡口的安全检查,严打违法运输,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责任人:唐德生、各交管所长。
6、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制定预案,督促施工企业加大排查力度以及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存、调配工作,确保险情及时消除。同时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力量,落实值班人员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若遇险情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共同处置。责任人:顾仁志。
五、措施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天气情况,对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对道路运输安全存在影响,要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细化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五有”,即:
一是要有一次彻底的道路隐患大排查。执法大队、辖区交通管理所立即安全一次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做好安排处置。
二是要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及机械保障准备。公路所要对融雪剂、工业盐、黄沙、警示标志、标牌等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增购,及时联系对接相关工程机械,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三是要有迅速高效的处置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应急子预案,切实把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实做细,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无备。
四是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等工作,及时、迅速将应急情况通过网络、微信工作群、qq等渠道上报信息报道组。信息报道组将各类数据和相关情况进行统计整合,经审核后统一口径上报相关部门,让上级部门充分了解交通系统应急最新动态。
五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值班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或工作实际情况,各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冰雪应急预案篇5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2005〕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和《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2019版》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城区范围内(含区电子机械功能区)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五保”(保畅通、保树木、保安全、保供应、保民生),优先关注民生安全、优先关注主次道路畅通、优先关注树木绿化,确保无重大人员伤亡,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省、市救灾工作方针,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各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按属地管理和产权所属原则,根据本预案,共同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全民共同参与,采取科学的方法消除灾害。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上城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街道指挥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上城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组成
指挥:区政府分管业务副区长
副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改经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人防办)、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电子机械功能管委会、湖滨指挥部、望江指挥部(望海潮公司)、清河坊管委会、南宋皇城小镇管委会、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上投集团、路通公司、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杭州市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较大及以上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抗雪防冻工作的舆论宣传。
(3)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宣传、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4)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设备、工程抢险装备等抗雪防冻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统计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5)区住房和城建局(区人防办、区绿化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措施,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城区危、旧房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区属在建、已建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区属公用人防工程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区属公用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除辖区内公园绿地、借地绿化的积雪,确保树木不被大面积积雪压损;负责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扫,做好名木古树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6)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在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雪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7)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8)区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9)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
(10)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1)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负责做好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加强主要交通道路通阻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播报客运交通与辖区主要道路通阻信息。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12)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抗雪防冻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3)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星际宾馆(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负责做好所属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1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15)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16)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17)区城管局(含路通公司):负责雨雪冰冻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数据;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高架、立交、天桥、城市隧道、城市主干道、河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区抗雪办组织实施抗雪防冻物资的贮备、调剂、分配。
(18)上城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市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19)上城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市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好清除树木积雪的消防车。
(20)区人武部:组织指挥上城区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转移危险区群众;必要时联系驻杭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负责重点地段、区域的突击任务。
(21)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湖滨指挥部、望江指挥部(望海潮公司)、清河坊管委会、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上投集团:负责做好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的抗雪防冻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上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区人武部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街道级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三)各街道级指挥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参照成立区抗雪防冻指挥机构(以下简称街道级防指)。
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街道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抗雪防冻的社会动员工作。
五、风险评估
暴雪和低温等灾害天气发生时,会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种植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力等管道设施带来影响;对交通运输、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
六、预警分级
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急响应
各部门和各街道级防指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抗雪防冻预案,要明确抗雪防冻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区抗雪办值班。
5、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信息发布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
3、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5、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
4、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7、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城管、住建、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城管局、交通运输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级防指。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值班。
6、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上城运管处、上城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交通情况。
9、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和区城管局、区住房和城建局、交通运输局上城执法大队、上城交警大队、上城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1、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街道级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防指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组织的民兵队伍、上城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协调、调度、指挥和派遣。各部门和街道防指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部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区抗雪办对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物资、机具储备实行政府专业储备和社会征集相结合;区级专业储备由区抗雪办牵头,社会征集由各部门根据抗雪防冻预案的职责负责落实,如需大型机械设备,相关部门应与有关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上报市抗雪办,如不能满足可向市抗雪办申请,由市抗雪办协调落实。
各街道级防指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根据应急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并上报区抗雪办,如不能满足可向区抗雪办申请,由区抗雪办协调落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1、与市防指协调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等单位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
2、合理组建抗雪防冻专用通信网络,利用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3、区防指以城区抗雪防冻指挥平台为基础,运用oa信息平台、钉钉、微信工作群,对城区抗雪防冻工作进行指挥与协调。
4、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微信、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抢险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专项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保障。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级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九、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十、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一、救灾与重建
(一)灾害发生时,由各街道防指负责汇总统计灾情信息。
(二)发生灾害后,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三)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四)各街道级防指每年3月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11月15日前将抗雪防冻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并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各街道级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各街道级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三、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冰雪应急预案篇6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市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市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各专业安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安全监督科科长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市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和省交通运输厅。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3、应急处置措施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冰雪应急预案篇7
因冰雪天气造成视野不清,路面存在冰冻、积雪现象,能见度明显减弱,很难正确分辨出路上交通标志、标线或其它信号,对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有较大影响,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为保障过往司乘的行车安全,收费站车辆的正常通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喻奎(所长)
组长:薛津(副书记、分管费收)
副组长:陈勋明(征费总协调)、方小辉(征费副站长)
成员:温华鑫、韦伟、肖雯、陈国卫、陆昊、黄立、朱海金、四个费收班组
二、应急措施
1、当冰雪天气初起时,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立“冰雪天气,请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等字样的警示牌,开启雾灯。
2、路面开始有结冰现象时,当班班长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并要求费收人员提醒过往车主注意行车安全。
3、路面已经产生冰冻时,值班人员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启用应急预案。
4、征费室组织人员开启备用车道,小组其它成员及以外人员身着反光标志服,负责铲冰扫雪工作(主要为收费区域的积雪),让过往车辆尽快通行。
5、值班领导与高速交警、路政、排障单位取得联系,请求各单位力量上的支援。
6、因冰雪天气交警部门实施封闭高速公路时,开启禁行灯,并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立“因冰雪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暂时封闭高速公路,请司乘人员予以配合,谢谢!”等字样的告示牌,同时向司乘人员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收费班长及时将高速公路的封闭时间通报征费室值班人员,征费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分中心通报。
7、交警部门解除交通封闭后,及时将入口封路告示牌撤下,根据冰雪情况,换上冰雪警示牌,关闭禁行灯,撤下禁行标志,保持雾灯开启。收费班长及时将解除封闭高速公路的时间通报征费室值班人员,征费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分中心通报。
8、所有出口车道开启后,堵车超过2百米时,请示上级征费部门,实施免费通行。
三、责任追究
1、冰雪天气发生时,不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不积极向车主做安全提醒,不设立警示标志,属当班班长责任。
2、接到报告后,不组织支援,交通秩序混乱,属征费室值班人员责任。
3、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后,不组织应急力量,不采取应急措施,属值班领导责任。
四、预防措施
1、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遇有情况,立即做好应急准备。
4、在组织、人员、物资上做好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应急物品
1、反光标志服20件。
2、便携式收费机1台。
3、铁铲10把,大扫帚10把,工业用盐10袋,开水瓶3个。方便食品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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