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们有了提升和改变,就需要写一份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往往都是根据我们的工作情况所写出的,淘一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1
进入市场监管系统一年来,在局领导的言传身教、关心培养、热情鼓励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密切配合、宽容提携下,我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市场监管业务能力学习,从严要求自己,对工作精益求精,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工商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显著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打下了良好、坚实基础,现将工作学习等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目标和措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参加学习强国教育活动为重
要契机,加强对马列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办公自动化等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学习,使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都有了新的提高。
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努力学习涉及市场监管的各项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在分局注册室期间,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严把市场准入关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一年来,进一步学习了注册登记知识,并在坚持严格依法审核登记的同时,认真履行遵守各项政务、服务承诺,倡导换位思考,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群众服务,对服务对象要做到热心、真心、细心、耐心,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市场监管新形象尽职尽责。
2、今年6月份,到后勤财务室后,积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状态,理清工作思路,迅速投入到新的工作中,积极服务单位职工,认真管理单位食堂,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严格管理票据、车辆,尽量把工作中的每件小事做好,于平凡中下功夫。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和学习,我初步掌握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框架,对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但由于工作经验比较浅薄,使得理论和实践尚有一定差距,所以,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机关工作人员,我下一步认真梳理、学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达到业务工作有效衔接、融会贯通将是今后工作的攻克方向和努力目标。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2
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食药监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初县政府工作会议以及省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新闻宣传,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做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宣传经常化。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力推动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体制,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机构改革。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组建的食药监局于202x年3月31日挂牌成立,并宣布新班子任命。5月8日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三定”方案规定,我局行政编制27名。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局已完成的人、事、编划转及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在继续履行药品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已全面完成职能移交,承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编委同意成立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3名;7月1日我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承接“四品一械”受理、发证工作。7月24日挂牌并成立凤山、起步、碧里、飞竹4个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全县11个乡镇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
(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委第三督导组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初步确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2、开展“罗川情、一家亲”活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局党组织结对洪洋乡车溪村党组织,促进农村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资源、人才、信息优势,帮助农村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示范项目;帮助提供物资,推进标准化村级组织综合场所建设;帮助抓好班子建设,建立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农村党员队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一户“穷亲戚”,帮助结对户致富。
(三)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我局按照“三定”方案监管职能改革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业务知识并进行了执法考试,有效提高了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慈善一日捐”和“微心愿”结对帮扶活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纠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文件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筑牢思想防线;将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与日常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力度,推进科学监管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加强领导,纠建并举,狠抓纠风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综合日常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促进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政令畅通、运转有序、优质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全局上下、内外形成清廉、倡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使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五)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我局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责任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把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由被动防范向主动监管转变,积极探索和实践科学监管、动态监管、事前监管、有效防范、处置及时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抓住重点,促进全面”的原则,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开展食品药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各乡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办,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兼职协管员,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偏远山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覆盖面和监督频次,消除监管死角。
(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监管良好氛围。
我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一是通过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宣传给群众;二是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传单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共发放1000多份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充分利用罗源电视台、罗源湾网站、信息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做到每月发信息,每天在食品药品经营店led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温馨提示;四是局机关人人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成立食品药品打假志愿者服务大队,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五是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多角度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
(七)深化行政许可工作,简化许可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一是我局对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人员素质、管理制度、场所设备设施、商品电子购进票据”四个方面进行书面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现场主要核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实行专项核查,必须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设立专区(专柜)标志。截止日前,共新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0本,延期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6户,注销29户,变更1户,正在受理7户。二是结合日常检查,在经营场所装修期间提前介入,对餐饮服务场所的设置布局、设施设备进行先期指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缩短了行政审批办理时效。截止日前,共进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30份,经审查合格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8份。三是认真开展全县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行政许可、换证、跟踪复查工作,明确程序、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查和检查。截至10月30日,新审批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筹建2家,注销药品零售企业1家,受理行政变更事项1项。认证跟踪检查4家,跟踪复查1家。做到认真指导,热情服务,许可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八)主动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开展织纹螺专项整治工作。为避免市民因食用织纹螺、中国鲎及其它鲎类引发中毒事件,一是发放《关于禁止销售和经营中国鲎及其它鲎类的通知》、《禁止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和张贴《严禁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织纹螺警示》,禁止在宾馆、酒楼、餐饮店等餐饮环节经营织纹螺、中国鲎及其它鲎类。共张贴通告200余份,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二是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消费安全警示、通告及公布举报电话,严禁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执法人员分成两个突击检查组,分别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的水产品经营户及ktv娱乐经营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车辆31辆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387家次。立案1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
2、开展畜禽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城区主要集贸市场、街头早市和农村集镇圩市、城乡结合部市场畜禽及其制品销售的监管,严格实行城区主要集贸市场肉品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上市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肉、有害肉、无合法检疫(验)证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执法车辆63车次,立案查处6起。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摸清小作坊底数,掌握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完善小作坊产品目录和监管机制,引导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集中查处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规范小作坊业主、小作坊食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4、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四打击四规范”和市食安办“六个重点”的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截止日前,共检查农贸集市11个、农村食品营户829户,当场销售过期饮料65瓶袋、下架不能当场提供检验报告的乳制品4个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立案查处2起。
5、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原料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全面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同时严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向学校供餐。二是检查校园周边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程序进行加工操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并完善餐饮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等,有效地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体健康。三是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学校食堂安全工作会议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县80所乡镇中小学校的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与全县各校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截止日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执法车辆49车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经营户321家,当场销毁“三无”食品23袋,超过保质期食品13种次。
6、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要求月饼等糕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要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严把原辅材料采购的索证关,提高食品卫生意识,切实保证月饼卫生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可口的中秋月饼。二是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以餐饮单位是否持证经营、学校食堂留样是否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品原料购进、存储是否合格,餐饮具消毒是否达标等内容为检查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区域,对小型餐馆、小吃店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确保“两节”期间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节”期间共检查餐饮服务企业132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71份,责令整改82家次,立案查处1家,罚没款5081元。
(九)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开展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检查。根据企业药师排班表,对质量负责人或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店堂内是否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时是否停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是否放置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告示牌等情况进行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责令整改3家次。
2、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专项检查。对企业是否设置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是否将含麻药品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放入专柜销售,是否存在开架销售问题,是否做好销售登记,登记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药是否按处方销售等内容进行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人员25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5家次,责令整改4家次。此外,我局还要求各经营企业按季度上报含麻复方制剂的购进、销售、库存情况,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3、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积极开展药品新版gsp帮促指导,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医疗机构“两房”规范化管理,强化对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购进渠道。共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6家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5家次,抽验药品54批次,快检药品90批次,抽验保健食品9批次,化妆品2批次,及时完成抽验工作。
二、20-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年,我局将继续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工作导向,以抓队伍、促监管为工作重点,确保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提升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抓住改革机遇,积极争取,配强充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改善执法装备,加强全体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特别着力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法律法规标准、监管专业技术、应急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等执法能力培训,开展技术比武、学习交流,全面提升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2、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反‘四风’,改作风”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和强化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消除和杜绝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规范监管权力行使,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预防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二)强化责任,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执法。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畜禽屠宰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豆制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病死肉”、“瘦肉精”、“地沟油”“超过保质期及回收食品”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活动。一是突出重点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大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校园周边“小饭桌”规范工作;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服务行业整体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大对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特别是百货超市、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或记录并无法溯源的产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全县餐饮单位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等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
2、抓好药械和化妆品日常监管。一是抓好药品(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加大检查频次,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深化药品电子监管、药品流通环节远程监控和特药监管系统的推广利用,药品流通环节远程监控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推进新版gsp实施,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和gsp认证跟踪检查力度,对问题经营企业采取重点检查和风险排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医疗机构日常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实施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情况等。对于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还要重点增加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的检查、增加检查范围、确定重点品种,全年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检查两次以上。配合开展202x年度医疗器械省、市监督抽验。
3、从严稽查办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重典治乱,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月”活动,集中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发挥12331投诉举报作用,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三)推进共治,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
1、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诚信缺失企业的治理力度,推动行政监管信息与社会征信体系有效衔接,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等级、融资信贷、立项用地等挂钩,做到守法诚信处处受益、违规失信处处受限。
2、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系列活动,与媒体有效互动,正确引导舆论,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正能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3、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能力,准确、客观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3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不断增强队伍科学监管能力。
我们把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知识范围广”的食品药品监管专业队伍,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药监工作落脚点,认真做好强化三个教育,着力增强药监队伍的科学监管能力。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第一位,制订和落实了坚持每月一至二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今年重点学习和贯彻了《党章》、《邓——文选》《江——文选》、党的xx大报告等。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局的“八条禁令”、省局“五条禁令”、中纪委“五个不许”、“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政从政有关规定,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通过理论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三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制订了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建立了学习培训档案,坚持药品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今年特邀请我县药材公司中药师陈炳旭同志两次来我局为全体执法人员讲解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品种达52种,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切实增强科学监管能力。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绩显著。
根据《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机构,形成了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与服务质量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通过公开栏、印发明白纸、小册子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规和规章,公开执法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
(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在醒目位置公开了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承诺内容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对违诺人员,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科学监管、持续整顿,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市场秩序。
药品监管是我局的立局之本,我们把抓好药品监管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药品市场秩序。
(一)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我局把执法人员分为三个小组,把全县分成三个责任区,每个小组负责一个责任区的日常监管工作,遇到大案要案,打破小组界限,形成合力。共出动执法车辆600余台次,执法人员1700人次,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3家,查处假劣药械96批次,货值1万余元,立案54起,查处挂靠经营案件2起,超范围经营案件4起,有效地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震慑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二)狠抓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今年,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双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个体诊所、专科门诊,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物、人血白蛋白、特殊药品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国家、省、市局和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药品稽查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查处了私配制剂、违法使用注射用舒巴坦钠劣药和终止妊娠药品及销售假药快克、吗叮啉、芬必得等典型案件。并加强了对游医药贩打击力度,先后组织稽查人员百余人次,对假劣药品《血栓通络片》、《风湿双离拐片》等进行了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大药品抽验力度,确保抽验工作的靶向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药品质量抽验工作,抽调骨干成立抽验工作领导小组,对几年来的假劣药品样品进行整理,建立了近百个品种的假劣药品展示柜,及时收集和发布假劣药品信息,大力推广药品快速鉴别方法的应用,让执法人员迅速了解掌握假劣药品的性状、包装、标签、说明书,从而有效提高稽查效率,避免重复抽验。今年共完成抽验药品70批次,截止目前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排在全市前列,全面完成了药品抽样工作和药品检验任务,有力地配合了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违法药品案件的查处,对促进药品生产、经营质量,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减少药品安全事故发挥了技术保障作用。
(四)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4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县涉药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会议,及时宣传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还多次上门服务,指导各医疗机构以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报药品不良反应。目前,全县共申报药品不良反应59例。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特药经营环节全部实行网上监管,切实发挥特殊药品动态监控信息网络作用,杜绝特药失盗、失控、失效和流入非法渠道问题的发生。
(六)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xx年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723人,其中药品经营企业85人,医疗机构52人,村卫生室(包括个体诊所)586人,上检率98%,体检合格率100%。
五、完善制度、综合协调,把食品安全抓手作用落到实处。
我们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突破点,主动出击,利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这一平台,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抓手作用。
(一)初步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市、食品一条街的摸底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20个;
(二)努力完成了“五一”、“高考”、“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当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一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4
6月中旬,市工商局对各县(市、区)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根据各县(市、区)局在市局召开的网监工作推进会上的情况汇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成效
(一)观念认识有新提高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局对网监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把网监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逐步将网络市场监管与实体市场监管同步推进,网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1.网络主体基本摸清。通过走访约谈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网站建设运营商,基本摸清辖区网络主体情况。全市现有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达__74家,其中新罗区830家、上杭县288家、武平县__8家、永定县__9家、连城县__5家。
2.主体数据得到完善。全市企业类经营主体采集率达89%,其中新罗区局、长汀县局、连城县局采集率均达90%以上。
3.贴标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提交贴标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涉网企业占全部涉网企业的36%,其中长汀县局74%、新罗区局73%、连城县局51%。
4.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武平县局、漳平市局和永定县局通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推动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新罗区局约谈辖区网络经营者,发放《网络商品诚信经营倡议书》;各网络专管员运用物流倒查、运营商倒查和网络动态监测等手段对涉网信息进行监测。仅6月以来,就发现网络案源线索__条。
(三)网络办案迈出步伐
今年来,全市已办理网络案件8起,其中新罗区局3起;长汀县局、漳平市局各2起;永定县局1起。还有一批案件线索正在排查,已立案的正在办理。
(四)组织保障得到加强
加强了组织保障,长汀县局、上杭县局、连城县局、永定县局和漳平市局均成立了网监工作领导小组;长汀县局召开专题会研究网监工作,新罗区局召开党组会部署落实网监工作,并成立网络案件专案组;7个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长汀县局、上杭县局、永定县局和连城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意见》,连城县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题学习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局和永定县局、连城县局分别成立了网监执法大队、中队。
二、存在的问题
1.网络主体情况及主体数据不够完善。全市重复采集的相同网址数占涉网主体总数的23%,其中新罗区局和长汀县局重复率较高,分别为37%和36%;全市网络经营类型和域名填写错误率为70%。连城县局和长汀县局采集的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涉网主体信息采集工作滞后。
2.贴标工作进度偏慢。部分县(市、区)局对涉网主体贴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不够到位,电子标识申请率低,武平县局、上杭县局和永定县局申请率分别仅为20%、6%和1%。
3.网络案件查处力度小。部分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对查办网络案件的思路不够清晰,对电子证据取证方式方法不够了解;部分县局网络案件查办工作不到位。上杭县局、连城县局、武平县局尚未查办网络案件。
4.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各县(市、区)局组织保障工作不够平衡。新罗区局和武平县局尚未成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新罗区局、武平县局和漳平市局尚未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发关于加强网监工作的具体意见;大部分县(市、区)局还未成立网监执法中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网监意识
要加强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和岩工商市〔20__〕63号《龙岩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树立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监管并重的理念,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二)做实基础工作
1.加强主体身份管理。在做实网络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还原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亮标率应达90%以上。
2.完善主体数据。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要做好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采集、更新、维护工作,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奠定基础。网络经营主体的采集率和准确率均应达80%以上。
3.组织专项行动。市局将于9至__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请各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案件查办
把网络案件的查办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及时监测、排查网络相关信息,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发挥执法办案骨干作用,及时交流、传授调查取证等执法办案技巧,加大大案和特色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力推进网络执法办案工作。
(四)打造示范亮点
积极推进新罗区培斜“淘宝村”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培斜“淘宝村”电子商务升级版;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上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网监工作,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网络专管员制度;尚未成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监执法中队的县(市、区),要尽快落实,以强化网监保障工作。实行全市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实现情况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对网监工作的检查督促,推动网监工作的深入开展。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5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6
__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以服务为导向,改进监管方式,促进工商职能到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旅游市场市场秩序进行了统一、规范、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承包挂靠、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同时,重点打击骗客、宰客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网络系统作用,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大力规范景区市场秩序,改变了以往的管理模式,达到了100%持证持照经营的目的。
城镇工商所总结上年景区监管工作经验为彻底解决景区经营户办手续困难,办证时间长的困难,城镇所于今年5月起,经过实地调查和研究,通过与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采取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引导个体从业者持证经营。今年7月上门为景区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42户。
在喀纳斯景区、贾登峪共检查个体工商户62户,企业33家。在禾木景区共检查个体工商户71户,取缔无照经营5户,检查企业1家,责令退货25袋,共625公斤;查扣过期大米6袋共80公斤,责令退货8袋共200公斤。查获过期大米、水果糖、月饼、仿冒白酒等食品价值约3000元。
城镇所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景区经营户免费印发《食品进货登记台帐》和《食品销售登记台帐》以及《国务院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共对43户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销售货登记台帐制度及索要一单通,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户进行登记,反复检查落实,确保了景区食品市场安全。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7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年1月份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镇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来我镇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专门成立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镇长罗金阳同志担任组长,成员有食安办、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卫生院、中小学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定期了召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今年来共张贴标语45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85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今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所等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销售厂家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对不规范的店铺,我镇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速测卡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工商等部门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春节”、“五端午”等节日前夕,我镇还加大对肉类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各村(街)干部经常对各村(街)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了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五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监管工作个人工作总结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____〕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____〕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____)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____〕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____华盛、泸县徐氏、____建业、____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____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____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____达昌、____上海大众、____宏源、____松明、____都惠、____昕达、____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____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____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____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____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____〕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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