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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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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7篇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脱贫攻坚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的收官之年,武鸣区司法局在武鸣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武鸣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的工作方针,按照南宁市司法行政部门14520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武鸣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落实强首府战略

1.全力以赴,按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城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继续派出16名党员干部到马头镇玉元村、那堤村、敬三村及宁武镇张朗村、建丰村分别结对帮扶21户贫困户,同时跟踪帮扶马头镇8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派出5名党员干部到宁武镇张朗村、马头镇莫阳村、马头村那堤村、府城镇福良村和两江镇聚群村结对帮扶20户贫困户(含退出户),同时作为驻村工作队员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指导工作。春节、中秋节期间,我局为贫困村、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共计2.18万元;为驻村工作队员送去慰问金共计0.33万元慰问金。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扶贫日活动,本单位干部、城区律所、律师捐款合计23612元。单位领导到村开展10次调研,投入0.45万元资金改善宁武镇张郎村及马头镇那堤村两个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及住宿条件;共投入1.1万元帮助马头那提村建造垃圾池1个;投入2万元帮助双桥镇下渌村完成机耕道水泥硬化项目;投入0.2万元解决府城镇福良村购置会议室led屏经费;投入0.76万元帮助宁武镇张朗村制作党建、法制宣传栏,积极配合马头镇及宁武镇党委政府的扶贫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2.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发布211期次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相关内容宣传;二是通过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累计约1500多篇;三是印制发放疫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四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汇报制度,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大情况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处置;五是密切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向上级汇报疫情等相关情况。

3.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各镇、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印发方案通知,明确活动内容及形式。各镇、各单位积极通常务会、党组会、单位大会等学习民法典200多场次、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观看人次15000多人次。组织参加民法典视频会议讲座两次,900多人参加。购买民法典书籍、漫画册等宣传图书3万份发放到各单位、各镇及村(社区),供大家学习、宣传。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发放民法典相关宣传资料4万多份。利用微信、微博等发布与民法典相关解读、案例等40多期。向移动、电信用户推送《民法典》宣传短信,47万人次受益。利用微信公众号有奖竞答活动开展为期20天的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次达2万多。开展民法典专题领导干部法治讲座,600多人次参加讲座。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抓好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工作,形成扫黑除恶网上正面宣传矩阵效应,进一步提升城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摸底排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三摸排挖线索: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服务对象和重大案件中摸排,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中摸排,从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法律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律服务活动中摸排。组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11957次,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5666件,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检查2次,组织5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所挂点的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900余次,我局通过摸排研判后累计向城区扫黑办上报12条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加强落实整改,我局针对往年收到的检察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继续抓落实整改,并持续坚持。

5.积极配合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全民共建宣传行动等工作,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落实,为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

(二)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精心组织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的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的主题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2.积极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以抓书记书记抓为有力抓手,严格落实10项制度,重点压实10个带头从严,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促使主题活动走深走实。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20年10月,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总支委会10次。按规定程序完成党总支委员选举工作,10月21日完成第一、第二党支部的设立并做好选举工作。

4.加强廉政教育,保持干部队伍廉洁本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班子成员按分工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三层责任落实主体。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文件要求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纪党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召开利用庞国文等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观看了《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等4次警示教育会议。

5.完善队伍制度建设,提高干部法纪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大力开展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巩固全面从严治警专项行动的成果,不断完善现有制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我局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工作。印发《司法所使用管理执勤执法用车制度》、《南宁市武鸣区司法局公务油卡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典型案例,时刻警醒干警的法纪意识,强调纪律问题,提醒全体干警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要到位,服务意识要加强,服务态度要热情,办理工作要迅速。

(三)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1.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于4月14日正式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印发我城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季报制度。三是联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与扫黑办联合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管行动,组织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收集整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经过多次修改整理形成我城区的案例汇编,印发2万册发放至各镇各单位领导、干部、村干直至队干。四是为迎接自治区对我城区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5月份及时组织指导我城区各相关单位准备相关材料,6-7月份进行不断完善整理,并制作我城区的七五普法汇报片,8月份顺利通过南宁市的考核验收。

2.贯彻落实法治精神,认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制定武鸣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采取5项主要措施;扎实整改2项部分完成的指标和7项全部不完成的指标,按时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会同政府法律事务股,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应诉复诉股起草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于5月25日呈报城区政府审批完毕。向市委依法治区办报送12个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至10月底各镇各单位上报法治信息76条,其中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共30条。

3.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春节前,组织到各镇开展送法下乡、送春联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17场次,邀请律师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同时担任校外法治副校长的司法局干部都能学生上了生动的法治课。三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结合防疫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印发、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4800多份。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作品的创作及报送,组织全城区参与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向市局报送9个作品。五是组织山歌手传唱法治山歌参与自治区司法厅开展的普法山歌dou来唱活动,上报法治山歌视频12个。六是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武鸣司法局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号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约20000多人次参与答题,此外还利用26台法治宣传电子屏循环播放相关宣传片,并张贴宣传海报、板报等。七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以来积极参与禁毒、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科普、环境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相关展板15个,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八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微信群等发布以案释法案例、法律法规、扫黑除恶、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动态等法治宣传信息累计4000多篇。九是开展普法山歌活动。深入各镇开展普法山歌巡演活动13场次,将扫黑除恶、社区矫正法、禁毒、控辍保学等内容编入山歌进行演唱,活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多份。利用分布于各镇的26台法治宣传电子屏播放疫情防控、禁毒、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片,扩大宣传面。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的形式进行义务教育法、控辍保学、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宣传2期,共投放推送30万武鸣区的微信用户。

4.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我局督促全城区各执法单位及13个乡镇,积极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录入系统工作,录入数据和案件。2020年4月30日我城区已全面完成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工作。2020年7月,我城区按照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对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19年全年我城区行政处罚案件604件;行政许可案件107578件;行政强制案件237件;行政征收案件522件,行政确认案件9790件,行政检查案件113件,其他类型执法案件18件,针对此次检查情况已形成汇报,上报市司法局。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170多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其中受理8件,不予受理5件;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共处理咨询事项45起,接待群众100多人次;共办理或指导办理以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镇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共47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0件。

5.把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查了10件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冲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政府法律顾问对城区政府及各部门发来征求意见稿共253份提出修改建议,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意见195份。组织或协助办理城区政府批转的法律事务共199件,认真组织力量就法律政策依据、形式要件、内容表述进行严扣细查,力求达到合法、规范、有理、有利。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服务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到所挂点的村(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开展服务1300余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覆盖面实现100%。有效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当中,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清明节及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截至10月底,全城区共受理民间纠纷1472件,调解成功1432件,排查矛盾纠纷3856次,预防纠纷359件,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不恰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共发放村级案件补贴92500元,医疗纠纷案件补贴1000元。

截至10月底,我城区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93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8%,帮教率100%,未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做好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暑假志愿服务活动,组织52名在校大学生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

会同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城区工商联组织成立警民联合调解委员会、商会调委会等人民调解组织。

推进人民监督员推荐和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南宁市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城区4名人民监督员的推荐和选任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

7.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做好重点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疫情期间,执行24小时监控管理制度,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家属,切实做好重点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截止3月31日,我局执行日报告达141天。在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局通过腾讯微信平台,组织社矫对象各自在家中参加云教育。截止目前,我局各所已组织云教育2批次,各司法所开展云教育共26场次。3月下旬,结合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我局逐步开始恢复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截止11月10日共开展实地调查261件。2020年1月1日至11月10日,我城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3人,期满解除197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6人,其中缓刑188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男性177人,女性19人;未成年矫正对象3人。社区服刑人员均无脱管、漏管、虚管或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8.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2020年武鸣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上级关于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振兴乡村、平安武鸣建设等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和军人军属等八大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2020年,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88人次,其中来访367人次,来电21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5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125件(其中公安通知50件,检察院通知26件,法院指定42件),民事案件170件(其中公证6件)。受援残疾人16人、老年人14人、未成年人112人次、妇女63人、农民22人、农民工130人、少数民族256人、军人军属1人、低保户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0人。

9.认真开展三大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今年,我局参与排查受理的重点案件有31件,其中我局负责调处14件,城区主管部门安排抽调调处工作人员7人,各镇安排调处工作人员46人,我局主管部门确保调处工作人员、车辆、经费落实到位,保证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联合城区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调处工作人员,按照区、市、城区有关调处工作的部署,认真开展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化解工作。今年共排查受理城区内三大纠纷案件31件,调结案件15件,调结率48.38%,接待来访群众48人次,及时化解因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可能引起的群体性上访、阻工、毁苗、抢种等激化事件7件,有效地维护了城区社会稳定。

10.切实做好公证工作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公证核实制度,认真核实当事人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立公证案卷自查情况登记制度,提高公证质量。围绕本城区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大局,努力为社会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11月10日,共受理公证事项762件,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751件。其中,国内公证699件,涉港澳台16件,涉外公证36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警示教育工作需加强,针对个别同志对作风建设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重视不够等问题,需要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城区部分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时重部署、轻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三是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差。在力量配置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极大地制约了司法所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主题教育

加强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再次检视问题,边检边改,措施落实到位,改出成效。

(二)继续推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学习《南宁市武鸣区贯彻落实三个突破年加强干部建设方案》,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言行举止,抓好中梗阻、不担当、脱贫攻坚工作作风等问题的整改,提高干部作风。

(三)认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起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各镇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法治建设。二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整改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调研,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完成上级交给的调研任务。四是定期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深入各镇、各有关单位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察,督促整改,推进法治建设。五是加强城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做好领导批示上传下达,及时办文,完成各项材料,确保机构高效运转,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做好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继续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同时更加注重在处理安全生产相关的复议案件过程中的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晓率,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平安生产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出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和谐氛围。

(五)强化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1.健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民生决策事项论证咨询机制,做到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按要求公开。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后评估制度,并试行第三方评估。

3.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人民调解机制。贯彻落实城区文件精神,在城区内继续完善和提升三级人民调解机制。每年组织全城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不少于一次,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2.学习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促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3.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助力乡村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4.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遏制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5.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工作,让人民群众得到快捷、满意的法律服务。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

1.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力度。抓好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利用好各个主题日,抓好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扎实开展壮文化民族普法示范创建项目各项工作,争取顺利如期完成项目建设,验收通过。

(八)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努力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项工作。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司〔20xx〕188号)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组织、督促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两次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人,我局按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业务科室责任人两个层面签订责任状,各业务科室定人定岗。同时实行工作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以项目形式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西湖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在职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及岗位培训的意见》,把执法证考试直接与职务晋升和任职挂钩,要求中层干部两年内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不得担任中层岗位,督促所有中层干部持证上岗。组织局机关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省专业知识和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又有8名同志报名参加省厅执法资格证考试,并通过了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现我局共有24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在全局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每周机关例会,每月所长例会,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专门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二、梳理职能事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梳理职能,明确职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梳理执法职权,申请挂起33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了我局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在区权利阳光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平台上进行数据同步和联网办理,并接受区直纪工委的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多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便民法律服务。今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5953人次,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1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按信息公开条例,将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以及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在区政府电子政务网和门户网及西湖法治网公开。加强大型活动的政务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西湖法治网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全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分别为黄彬投诉徐建树律师索要钱财用于行贿法官案件和省司法厅转我局调查处理的亿维律师事务所被投诉违规执业案件。在办理投诉案件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确保投诉查处工作有登记、有受理、有调查、有答复、有送达,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要求被投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整改措施。今年没有收到对法律援助异议和对执法人员的投诉。

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

一是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和执法文书管理。略

二是重点做好执法环节工作。略

三是重点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略

四是重点提升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能力。略

五、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

(一)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一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结合相关的警示教育整顿活动,采取各所及个人自查、检查小组抽查、座谈、走访法律顾问单位和法院等方式,了解当前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对西湖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律师队伍执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坚持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针对执法执纪检查和平时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抓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学习讨论、财务管理、诚信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分级分类举办律所主任培训班、新进人员培训班、律所内勤培训班,规范立案审批、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使各岗位职责分明,形成完备的内部工作准则体系。三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4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四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59号、60号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二)固本强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建成区大调解工作中心,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种资源,在11个镇街依托司法所建立了镇街大调解工作中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先后设立了信访、劳动仲裁、征迁,物业、交通等9个行政调解组织,组建了一支30人的专家调解员队伍,在全区基本建成大调解组织网络。区大调解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指导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3125起,组织协调重大矛盾纠纷调解7起,其中人民调解5969起,行政调解103起,司法调解5225起,劳动仲裁调解708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组合选聘中,发挥自治优势,由各调委会负责聘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能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相替代。配合市局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对口检查活动,制作统一的调解文书范本,下发给各个司法所,明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要求各司法所开展调解文书的检查,提高调解文书质量,实现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统一化,促进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夯实基础,规范延伸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558件,解答法律咨询7305人次,解决各类纠纷270件,收到锦旗13面,无一起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在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工作中,援助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位来电来访咨询案件登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采用满意表调查、现场旁听、跟踪检查,实行质量评估。通过对办案情况的全程监控和反馈,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由于制度落实到位,监督措施到位,未发生过承办人员办私案和违法办案的现象,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一直保持了零投诉。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明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为指导,紧紧扭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质量和提供标准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两项中心任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20xx年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08件,办案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04件;全市各法律援助窗口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689人次。

一、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一是积极参与“法律六进”活动。

今年4月22日-28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抽调力量全程参与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和知识。活动组先后深入xx县华洋矿源材料公司、xx市马皮乡政府、xx市文体局、xx区石羊塘社区、xx区东津镇班凤村小学、xx区三里镇等开展法制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发放印制有法律援助宣传标语的购物袋和围裙近千件,法律援助宣传卡片3000张,较好地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二是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日常的法律援助宣传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和参与市信访局、市妇联和市政务中心等部门开展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感受政府的温暖。据统计,多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余人次。

三是利用报纸、网络和杂志等现代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下达了全年完成稿件的任务数。经统计,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在市级以上网络、杂志和报纸等媒体上发表法律援助宣传稿件13篇。

二、进一步强化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20xx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年初,《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出台以后,我们迅速在其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确保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二是利用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案件受理监管。

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定期登录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时对各县市法律援助机构的案件录入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同时,我们根据监控到的数据,通过电话及时与有关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是深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5月19日-22日,梁副局长带领市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通过听汇报、座谈、查阅案卷材料和检查经费使用等方式,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实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三、完善法律援助“三结合”,努力拓宽法律援助案件来源,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今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立足本职职能,通过完善法律援助“三结合”,努力拓宽法律援助案源,让更多的群众受益于法律援助。据统计,我市今年1-10月,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33件,较上年同期增长237件。

一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委会主任兼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优势,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纠纷与案件,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努力实现援调结合。

二是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相结合。

安排律师担任信访值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由值班律师引导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正确引导他们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利益诉求。

三是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

把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过程都作为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具体的案件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4

0xx年,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和市司法局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了职能工作:

一、 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61名,已经解矫69名,现有矫正对象92名,其中缓刑66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的4人。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依法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

首先进一步规范公益劳动管理。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公益劳动卡。街道、镇司法所坚持把组织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改变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各街镇司法所都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保证服刑人员完成每月不少于16小时的公益劳动,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思想,加强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全区.建立了8个公益劳动基地,每个基地有1名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对劳动时间核算和劳动质量的评定。在公益劳动过程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敬老院的老人免费赠送牛奶、饼干和日常生活用品。孔浦街道根据自身特点,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多形式,灵活个性化地组织劳动,街道社区组织公益活动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帮助搬桌做各项准备工作等。

其次是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街道、镇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知识系统性,内容丰富性,形式多样性的集中教育,街道、镇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集中教育学习紧密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在有效地帮助其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马街道采取免费为社区矫正对象订制浙江法制报的方法促进其学习教育;庄桥街道也采取了让社区矫正人员订制法制报的方法加强法制教育。

第三是及时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辅导。六月份,区司法局联合百合心理咨询中心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在庄桥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和不同心理,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促进自我调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达到他们即早回归社会的目的。庄桥街道的14名正在矫正的对象全部到场,同时,部分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和公安派出所以及法庭的领导也参加了旁听。课上互动活动比较热烈,一位矫正人员声情并茂地说,在犯错误后,心理压力是相当大的,这样的课和心理辅导,让他们看到希望。另一位因过失致人死亡的矫正对象说,通过这堂课,让他明白了,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没有挫折的,重要的是如何面对挫折,调节自我,走出压抑,重获新生,同时,他也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对他们关心和引导,让他们感觉到温暧和关爱,更有信心走好日后的人生路。

(二)、加强指导,完善制度

由于社区矫正对街道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区司法局积极走访街道,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指导。第一季度,我们组织人员对社区矫正期满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撰写了《社区矫正“人户分离”问题初探》调研文章,从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庄桥街道开展了创建示范街道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11月初,我们组织了慈城镇和白沙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座谈会,深入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职能发挥情况。并对甬江和孔浦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抽查,从而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察。

其次,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技能,在9月底,我们分二批组织了社区、村矫正工作志愿者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条例、考核办法和请假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中马街道还自行组织本街道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到监狱参观学习。达到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的目的。

第三,为了加强公安局江北分局与区司法局的联系,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名单。要求每个月,公安局江北分局各派出所的联络员与辖区司法所按照相关规定,不定期地交流信息,交换意见,相互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和管理工作。今年还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期满档案的几点意见》。同时,定期召开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例会,通过健全工作制度,达到了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研究工作、协调问题的目的。为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分类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检查和监督。去年市财政下拨我局社区矫正人头经费73200元,区财正下拨我局社区矫正人头费85000元(按半年计算),同时区财政还下拨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20xx0元。共计工作经费278200元。今年初,我们及时下拔给各镇、街道,并在第一季度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各基层单位都能做到专款专用,将少量的经费用在刀刃上。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组织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培参加培训,甬江街道对个别相当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救助。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现象。同时,我们认真组织好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下拨和使用情况检查等工作。

(三)、严格管理,正面引导

首先是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每月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办法,进行考评,年度进行汇兑。去年年末,甬江街道对二名表现特别优秀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了物质鼓励。从而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我们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按照《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期满档案的几点意见》,进一步规范档案的建立。

其次,做好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的走访帮教工作。今年春节,我市也遇连日大雪,给广大市民带了绪多不便。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指导和协助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中的重点帮教对象。撑握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确保他们情绪稳定,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对特别困难的人员送上救济金,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在奥运会期间,我们也认真做好走访,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无社区矫正人员闹事或再犯新罪。

通过我们引导和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目前无重新犯罪倾象。并能积极回报社会,中马街道二名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捐钱助学,在这些汶川大地震后,社区矫正人员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灾区,尽己所能为灾区献爱心。据统计我区已有31名社区矫正人员共捐出5000余元。孔浦街道一位社区矫正低保户也向灾区捐出300元。

二、 安置帮教工作

全区现有归正人员共有481名;已落实帮教的470名,已安置442名。去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8名。目前共排摸出人户同在和户在人不在二种类型刑释、劳教人员481名,其中人户同在江北区的470人;户在江北区人不在的11名(目前尚有6人无法确定去向和取得联系);其中a类46名;b类129名;c类249名。去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8名(与去年持平),其中a类5名;b类3名。

(一)、精心组织,全面摸底。上半年,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对区内归正人员开展调查摸底的工作。各司法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干部采取逐村、逐个社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对归正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各司法所首先对帮教对象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然后根据掌握的名单深入社区逐个核查情况,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近期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通过认真深入排查,全面摸清了现有归正人员情况,掌握现住地址、就业、生活情况及近期思想动态、现实表现,重新犯罪情况,逐人登记造册建档。在调查摸底中,各街道、慈城镇的居委会调解(治保)及村、社区干部都能认真负责,对户在人不在的对象,通过其家属、亲人或亲属,逐一排摸,目前还有6人无法取得联系。

(二)、全面落实,分类管理。按照《宁波市全面推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在排查基础上,各司法所及时分析研究,全面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不同对象,根据原违法犯罪性质,在监、所和回归后表现以及就业、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对c类如,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b类常有不良行为的归正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a类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置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已列为帮教重点。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按照市综治委文件要求实行分类帮教。

(三)、采取措施,落实帮教。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走访帮教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各司法所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进行了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已走访了98人,对78名有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发放了54000余元救济金和物品。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未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5

社区矫正工作

2018年全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乡社区矫正由坦洪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坦洪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坦洪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坦洪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坦洪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人民调解工作

2018年四季度坦洪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9件(邻里纠纷55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工伤纠纷2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成功59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其中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11件,村调委会调解案件48件。成功防止和避免集体上访,制止和避免了群体性械斗。

1、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2、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针对疑难案件,我们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交通、卫生等调解资源和力量,专门在坦洪乡政府内设立调解室,并积极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织密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统一受理、梳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

4、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5、组织开展各村调解员培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高各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6、坦洪乡司法所成立了以乡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普法工作

现就我乡“六五”普法工作(2011-2018年)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坦洪乡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所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工作。坦洪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于普法工作整体推进,着力于普法工作平衡发展。

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乡自身实际,坦洪乡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坦洪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指导,活动有主题,年终有检查,工作善始善终。

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坦洪乡开设了乡村规范化法制宣传栏,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为全乡老百姓征订干部读本、群众读本、企业读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普法书籍2000余册。

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坦洪乡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其中乡、村级法制宣传员队伍30人,普法讲师团18人,村法制文艺宣传队20个,宣传队员50余名。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普法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学法情况登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决策咨询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为进一步督促工作人员学法,坦洪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每个周一学习日举办1次集中学法活动,每位学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学习过程中要有专门记录本。三是加大青少年学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根据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讲座、法制漫画、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六五普法以来,坦洪乡开展进校讲法6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500多人。四是大力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为促进坦洪乡农民进一步知法懂法,坦洪乡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2次以上,并向农民赠送法律图书1000余册。

(三)切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坦洪乡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农村、学校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坦洪乡以宪法为核心,以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适时的开展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体机关人员100%参加受训。二是开展法律进村两委活动。坦洪乡广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两委”干部的涉农、维稳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宣讲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坦洪乡将法律进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与惠民便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构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坦洪乡的行政村法制文化,并充分利用这些阵地,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社会就业保险、入学就医、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经常性地开展行政村法制宣传30余次。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活动10余次,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

同时,坦洪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关爱。一方面对经济困难、农村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调处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帮教,通过走访、解答咨询、培训帮扶等活动,积极帮助他们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途径,坦洪乡无重新犯罪人员。通过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促进全乡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力开展法治大讲堂计划活动。

一是坦洪乡要求各村搜集汇总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等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账。二是成立法治大讲堂队伍。坦洪乡在16个村均建立完善了 “法制宣传志愿员”和“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等两支队伍,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坦洪乡为16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到村的自治管理当中,参加村组的村民议事会议,用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村组建言建策,引导干部和村民在法律框架内科学决策。2011年以来,坦洪乡16个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培训5场次,义务咨询265人次,发送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移民、环境污染、土地管理、道路建设、生活保障等热难点问题,坦洪乡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适时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广播、电视、墙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在“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广发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共接受群众咨询2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全乡群众学法、知法、守法风尚的形成。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按照“平安xx”创建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开路、质量至上”理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宣传工作,努力在建设平安xx方面创造新业绩。

一、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文件精神,全力抓好“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由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各部门逐级落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以天津港“8.12”爆炸为警示,结合省、市、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狠抓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产生知识教育,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培训,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节假日前,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三)借力“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加大安全法治宣传力度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工作一直是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区普法办结合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在企业、学校、社区、机关通过开展法制讲座、举办法治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漫画、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等形式,督促普法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向广大群众和各自单位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区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并组织司法所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更加深入、常态化。

(四)加强内部隐患排查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我局除了在车辆、防火、防盗、人身安全方面加强安全防控外,对本单位内部易燃易爆物品重点开展了排查,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开展易燃易爆物品排查,确保办公环境安全。清理、整理单位堆放的办公用品、宣传资料、废旧家具和设备等,确保逃生通道畅通。由局办公室督促各科室认真检查办公室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

2、加强用车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抓好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了车辆日常维护,坚持每天检查车况,随时保持车辆完好状态,杜绝“带病”出车,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

3、加强防火、防盗管理,确保内部财产安全。强化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干部职工防灾能力。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推行机关安全值班制度,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定期进行易发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环境、生活环境安全无虑。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有关安全方面的事故排查、及时治理事故的科学知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篇7

按照市局xx县政府纠风办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环节,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造就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办事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把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将今年来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宣传部署到位

自县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大会,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各分管领导按日常工作分工确定了活动联系点,作为联系点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指导督查各联系点的活动开展,查找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众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活动方案。根据市局xx县纠风办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xx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司法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使活动做到有的放矢,不走过场。

(三)聘请行风监督员。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聘请了熟悉我局业务工作的叶冬华、林愫玉、肖超伦、张庆清、李志波五位同志为我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四)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县政府网站、司法局网站宣传民评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工作要求等,公开我局工作职能和最新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在系统内部,我局于6月17日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我县和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为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化民评进程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真正取得实效,关键是要结合业务,找准切入点,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促进各项工作上下功夫,把民评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业务工作结合到民评工作中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人民调解工作。年初,县委办公室出台了《xx县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4〕1号)文件,对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拓展组织网络、完善保障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5月份,我局积极组织召开2014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促进会;6月份,我局积极成立了xx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并选举产生首届会长、副会长等。2014年,xx县有5个单位和6名个人的人民调解工作获得了市级表彰;出台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今年来,全县排查矛盾纠纷案件468 件,调处468件,调处成功466件,调处成功率99.6%,人民调解系统案件录入率100%,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推进队伍建设。全县9个司法所,已配备9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并邀请13名精通法律、熟悉矫正业务的退休政法系统老领导、律师和法官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二是实施技能管理。率先推出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卫星定位监管系统,现共为116人配备电信天翼定位手机,定位手机配备率达100%,涵盖了全县所有乡镇。截止目前,我县共接收录入社区矫正对象403名,在矫116人,已解矫287人,实现了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三是建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率先在全市成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了监控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中心、接收中心等功能室,并配备了指纹脸部识别考勤机、电视拼接屏等。四是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县局依托社会企业,在明信橡塑、赋鑫纺织等企业中建立了4家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截止目前已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0余名。截止目前,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共517名,帮教517名,帮教率达到100%,无重新犯罪现象。11月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明溪召开,部署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三)普法宣传工作。3月28日,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中,我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年初,县依法治县办评选了190户2013年度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成立了我县首支自行车“六五”普法宣传队。今年来,我局积极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22场,受教育人数4000多人,开展学生带法回家153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3240多人次,张贴标语120多张,开展法制进村入户250多次。并利用新浪网开通“法制宣传365”微博,发布微博200多条;利用移动手机发送“普法短信”6万多条和开设“普法讲堂”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四)法律援助工作。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12348”法援服务热线平台,面向社会及时高效地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相关政策信息服务等。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援案件170件,受援人达170余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00余万。

(五)公证工作。我县公证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已率先在全市县区落实。7月底,县公证处办公场所已完成重新装修之,并正式投入使用,总面积达311㎡;9月份,全市公证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今年来,我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818件,其中国内458件,涉港澳台20件,涉外1340件。

(六)律师工作。今年来,福建归化律师事务所担任单位常年法律顾问58家,办理各类案件221件(其中民事193件,刑事17件,非诉讼11件),代写法律文书112份,解答法律咨询152人次。为贯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县归化律师事务所吴铭寿、唐福勇分别担任雪峰镇城西村民委员会和沙溪乡沙溪村民委员会法律顾问。

(七)队伍建设工作。参加省、市、县各级组织的培训共14人次,累计216天;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普通话三甲培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局共集中学习25天,收集意见建议50条,梳理出问题15个,已处理15个,撰写相关活动论文11篇;我局组织干职观看学习《焦裕禄》、《永远的焦裕禄》教育专题片、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教育引导干职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水平。

三、多措并举,深入查找整改

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落实政策、政务公开、廉政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切实清理自身不良现象。

(一)深刻反思,从自身查找。在开展民评工作中,督促全体干职围绕评议内容进行全面反思,查摆出自己和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根源,从而采取措施彻底清除一切不符合良好政风行风工作的现象。

(二)广开言路,多渠道征求意见。在自身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还广开言路,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力求全面查摆。一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向有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代表和服务对象等寄发征求意见函,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共收回30余张。二是召开民评各类会议。分别召开了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民评领导小组会、动员会等民评各类会议3次,听取不同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上门走访。县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基层听取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接受投诉。通过在局机关设立投诉箱、向社会公布县司法局电子邮箱及司法局网站、政府oa网等多种媒介,虚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投诉,认真对待。

(三)剖析问题,限期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进行了归类、梳理和剖析。总体来说,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落实及队伍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存在不足: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热情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心,认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我们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规范年活动。继续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绩效管理,发挥广大干部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全体干警的向心力,建设一支富有活力、充满朝气的队伍,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预防“河边湿鞋”,预防心态失衡,预防“糖衣炮弹”,预防非份追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澄清模糊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使命、服务明溪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重要举措。通过民主评议工作,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2014年我局重新修订了《xx县司法局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xx县司法局效能考评制度》、《xx县司法局廉政制度》、《xx县司法局考勤、请销假、会议、后勤工作、信息工作制度》、《xx县司法局党支部工作制度》、《xx县司法局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公民代理、辩护登记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了《xx县法律援助工作流程》、《xx县公证处办证流程图》、《xx县司法局行政权力运行一览表》等工作流程。印发了工作责任书,细化了工作目标和岗位任务,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明确了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等制度,激励干群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使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了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的有效机制,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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