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上级的角度和考虑因素,从而更好地与其协商和达成共识,我们应该在申请书中提供具体的时间安排和实施计划,以展示我们的组织能力,下面是淘一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查封房屋申请书6篇,感谢您的参阅。
查封房屋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我公司申请xx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xx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xx公司xxx万元的现金,而xx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xx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xx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xx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xx城区法人民院
查封房屋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生,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北京市大兴区xxxx10号楼1单元1203,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81年9月生,身份证号:xxxxxxx,
住:北京市海淀区xxx路1号院3号楼3单元204,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xx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xxx路2号1号楼1单元103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办理产权转让或变更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查封房屋申请书篇3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事实和理由:
杜xx诉王xx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但原属于王xx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已在前年即转让给申请人所有,有双方买卖契约和公证书等证据为证,故现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已属于申请人所有,贵院把该房屋仍当作王xx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是错误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区xx幢xx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许。
查封房屋申请书篇4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
查封房屋申请书篇5
发布时间:20xx29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路6号x单元x户。(房产面积为平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年3月xx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xx年3月xx日上午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xx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 xx年3月xx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有限公司
查封房屋申请书篇6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xx)。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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