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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1
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它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在阳光下,它看起来像一块玉,晶润透明、白而透明的玉。它身上的疙瘩并不丑陋,而是那么精致,摸起来是那么光滑、舒服,像是世界上最好的雕刻家精雕细刻琢出来的。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不过,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如果没有吃过苦瓜,谁也设想到那么美的外表有那么苦的心。
那时候,我很讨厌苦瓜,说它长得十分丑陋,说它吃起来十分苦。一次,外婆带我去摘苦瓜,我见到了难得的苦瓜树,只见苦瓜高高地挂在树上,每个都想多吸收一点阳光,像比赛似的,努力向上生长。我摘了七八个苦瓜,躺在树阴下乘凉。我看着苦瓜,突然觉得苦瓜并不丑了,它突出的条纹不一,有长有短,像一个宝贝。
以后外婆教了我许多苦瓜的吃法。如:苦瓜炒肉、苦瓜炒蛋……我记忆犹新的是“苦瓜泡水”和“苦瓜灌肉”,苦瓜泡水是用苦瓜放在水里泡,虽然苦瓜丧失了苦味,但水拿来喝,味道很苦。苦瓜灌肉是把苦瓜切成两半,中间掏空,然后在把肉陷灌进苦瓜里,最后用水煮,吃起来又苦又香,别有一番风味。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
现在,我十分喜欢吃苦瓜,像对待宝贝一样。
苦瓜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沁人心脾的清香,飘得很远很远。
一次,妈妈把苦瓜切成薄片,在水中浸泡数小时后,用清水煮熟,透干水,然后炒来吃。虽然苦味淡了许多,但我吃起来如同嚼蜡,风味尽失。
以前不爱吃苦瓜,说它苦涩;现在爱吃苦瓜,怕它不苦。同是苦瓜,为什么会有两种体会呢?我想:是心境不同吧。
读书亦如此。不爱读书的人就如同不会品苦瓜的人一样,只知其苦,不知其乐。爱读书的人则如同会品苦瓜的人一样,能品出其韵味,进入乐之境。
我笔尖一动,写下一时的感受:苦瓜清香,沁人心脾,余味无穷;一纸书香,浓郁隽永,哲思悠长。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2
我喜欢读书,这是我最确定的话,从上学时期开始就喜欢读一些文章,有时语文课本刚刚发下来的时候就满心欢喜,快速地翻看里面的文章。
不光是课本里的文章,也不仅仅是名著,一些杂书我也是看的津津有味,只要是书,我都喜欢看。不过看书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享受,被里面的情节故事所吸引,随着人物的成长而使自己心率路起伏。
看得多了,心里总止不住地想去书中描绘的世界去看一看,满足自己的幻想。有时甚至会把生活上的人带入书中的某个人物,一下跃入现实当中。
读书确实让我很享受,一个安静的角落,给我一本书,便不会感觉孤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要拿起书,外面的世界与我无关。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网络中兴起了一股小说风,喜欢读书的我一看到这样的蛋糕我就忍不住想要品尝,于是我走上看网络小说之路。
玄幻类的、都市类的、纪实类的、科幻类的这些小说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越读越沉迷于此不可自拔。甚至还想要自己写上一本,不会在我拿起纸笔一个字也写不出的时候,我便放弃了。
想来自己读书只是读而已,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思考,也从来没有去做一些读书笔记,自己的写作能力实际并没有多少的提高,反而因为沉迷于网络小说而使自己的写作水平降低。
后来的我带着功利心尝试去读一些巨著,不过太过深奥,所以也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尝试做一些笔记,却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感悟,不过在纸上抄写一些优美的句子罢了。
这样的结果一度打击了我的自信心,丧失读书的兴趣,不过日常游玩时,依然后在书店门口驻足,然后不知觉地进入书店翻看书籍,碰到感兴趣的书籍就拿出来读一读,与书店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感受,渐渐形成了自己读书的方法。
书一直与我相伴,每次情感宣泄都是在读书中度过,我与书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时情绪达到顶峰时,便拿起笔抒发一下,结束便立即停下,过上几天再来翻看,另有一种感受。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3
我爱读书,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时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书带给我快乐,也让我牵肠挂肚。
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只能听见阵阵虫鸣声,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唉,中午看的那本书,正好看到发生地震的那一天了,本来想放学再接着看,可写完作业已经9点多了,妈妈说什么也不允许我再看书。地震后又发生了什么事儿呢?我很想知道,书就像一颗种在心里的种子,让我牵挂,让我忘不了。
“啪”外面的灯关了,是弟弟睡了,爸爸妈妈也要睡了。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偷偷看书了!我竖起耳朵仔细听外面的动静,客厅的时钟滴滴嗒嗒的钟声像敲打在我的心房,当爸爸妈妈关上门的时候,我才放下心来,拿出书迫不及待看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啪”的一声把我从书中惊醒。我不由得紧张起来,不是爸爸妈妈要来我的屋里看我睡着了没有吧?我的心里像揣了一个兔子怦怦直跳,坐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连呼吸都好像没有了声音。哒哒哒,脚步声又远了。哦,原来是爸爸起来上厕所。啊,可真吓人啊!我仔细又听了听,才放下心来,继续的读起来了。书中人物的遭遇让我为他们担心不已,我如饥似渴地读着,直到把它读完,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我一看表,天呐!已经2点多了,再不睡早上就起不来了,带着看完书的满足,我进入了梦乡。
书籍,就像阳光,照亮我的心灵;书籍,就像雨露,滋润我的心田;书籍,就像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籍,就像指明灯,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我爱读书!我读书,我快乐!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4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一个爱书的人来说,有书陪伴的时光的确是最美好的。
图书馆,是爱书人的心灵港湾。一走进图书馆,我的眼球就被各类图书吸引。我暗喜,妈妈没给我买的武侠小说,现在也可以在这里畅快地看了。从孩童时期流连的漫画区,到现在驻足的文学区,科学区,书架前留下了我的身影。假期,可以算得上图书馆的“旺季”吧:学生们捧着自己感兴趣的小说,禁不住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暗自偷笑;青年人一边读书,一边做着笔记;偶尔还有一些老年人,戴着老花眼镜,聚精会神的看着手里的书报,还有几个年幼的孩子,此时也似乎被这环境感染了,没有吵闹,静静地在一旁看着绘本……我也挑了一本喜欢的书在书桌前坐下,周围如此安静,只有翻动书页的轻轻的沙沙声。
书展,是又一个爱书人喜欢的地方。早已听闻书展人多,所以我们一行避开早高峰,不到七点就赶上了地铁。然而现场的火爆还是超过了我们的预期,光进场就花了半个多小时。我不禁感叹:爱读书的人真不少啊!几十个展区,个个人头攒动,我和同伴好不容易挤进了我们喜欢的文史书区域,眼睛就挪不开了。所有的疲惫此时一扫而空,随便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临近中午,大人们催我们去吃饭,我头也不抬地挥挥手说:“不饿不饿!我吃了精神食粮,饱着呢!”下午,我们又在各个展区中浏览,寻找自己喜欢的书籍。直到时针指向了六点,我们才在大人的催促下,依依不舍地告别了书展,但是背包里满载的好书,还是让我们兴奋不已,在回家的地铁上,我和同伴讨论着今天看的书,心里想着,真是不虚此行。
我喜欢读书,书虽然没有当下的电子游戏那样能给人一种感官的刺激,它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能让人的心沉静下来,打开一扇你期待的门,通往你想去的地方。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6
曾经有个美丽的幻想。
在柳絮翻飞的三月,稻香十里的五月,捻一本书,穿一双拖鞋,找一颗大树,依着午后的阳光,藉着树荫的庇护,倦倦地斜坐在树根处,将书随意打开,风吹哪页读哪页。
当然,这只是头脑中的一幅画面,还没有来得及实现。虽然实现并不需费多大的心力。可不知为何,人生中有很多并不需费多大心力的事就是一拖再拖,以致每每说起,都是个遗憾。有一位好友,曾跟我说道几次,长二十多年,还没有进过咖啡厅。于是相约,捡一个和煦的下午,带上手提电脑,找个临窗的位子,要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一边看股市云雨翻腾,一边悠闲地喝着咖啡,不管是涨是跌。
遗憾的是,直到今日,那相约也还只是相约。
在图书馆,也遇到过类似的窘境。漫步于书架中,环顾前后,都是高高的书墙,于是这本抽抽,那本瞧瞧,这本喜欢,那本也爱,后头又似乎还有更好的。弄得总是迟迟难以下手。在如此的徘徊与踌躇下,终于落下了太多“相约也还只是相约”的怅惘。
某一天,终于学乖了,不再贪恋,直接走到那个熟悉的地方,目光巡巡而进,遇到一见钟情者,旋即取下,静心就读。慢慢地,竟也发现这种“随风而读”似乎散漫,但也确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妙处。
人们常常爱规划,经济作预算,旅游做行程安排,读书先列书目。“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规划自有规划的意义。从深层次来讲,规划往往是直指目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功利的,而太关注目的地,自然就容易失去沿途的风景。
“风吹哪页读哪页”实在是一种性情,一种人生的志趣。它关乎生命,崇尚体验,指向的是审美境界。此番境界,妙就妙在它不着痕迹,随物赋形。苏子作文“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济公也说“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读书的乐趣就在于读,不在于知识的穷尽,所以此页和彼页又有多大的不同呢?再说,一书之内,各页之间应都是筋脉相连,遥相呼应的,会通之人,从任何一点切入,依形溯源,自可得书中之妙。
风吹哪页读哪页,倘若“风”不起,亦不读,抬头望云,低头看草,顾盼游人穿梭,岂不也是另一种读?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7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_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_、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我__读书日作文800字篇8
缓缓合上最后一页,一直凝视着文章的最后一个字。读《狼图腾》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每次看完,都是这样,呆了。
以前就是喜欢狼,爱狼的冷酷、弱肉强食。以前喜欢看沈石溪的《狼世界》,现在喜欢看《狼图腾》,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华夏的小农意识是多么的深刻,多么的劣质!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进入正题,谅解一下,这处于我对狼的喜爱。
文中有一句话。
草原狼消失了,额仑草原烈酒销量几乎增长了一倍……
这是为什么?不是应为草原人们爱喝酒了,而是应为他们心中的痛楚让他们无法忍受!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没了狼图腾,就没了草原魂!草原人民也会被毁灭!
我阅读过许多狼图腾的读后感,只有一点没提到。那就是狼性和羊性!
为什么以前的草原民族还是被华夏打的落花流水?因为那时的华夏还有狼性,但狼性难控制,便被人转换成了羊性,羊性懦弱,所以后来草原区区三万骑兵就把这个中国大陆横扫。
羊性很可恶!沈石溪小说里有这么一段:一头绵羊被吞噬,其他绵羊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咩咩笑着。这么幸灾乐祸!就像当时日本侵略中国,一位中国人被斩头,其他的人围在一旁嘻嘻哈哈的观看!
?狼图腾》里有一段,包富贵开着车追大狼,结果大狼因体力透支而倒下,其实,他倒下了吗?没有!他永远站在那里,谁也无法忽略他的英魂!看看现在的中国地图,中国占这么一大块地方,腐败的活着,虽生犹死!看看蒙古,虽然这么小一块地方,却活的有意义!永远不倒!
最后,一起来吧,唱起草原的歌。
百灵唱了,春天来了。
獭子叫了,兰花开了。
灰鹤叫了,雨就到了。
小狼嗥了,月亮升了。
——献给:卓绝的草原狼和草原人。
献给:曾经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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