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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7篇

编写工作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我们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了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调整工作策略,提高工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是淘一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7篇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1

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省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全年督查两次,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各级党校和市行政学院将安全生产列为必修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

2.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南通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将安全生产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赋予分值不低于5%;强化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控制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点评和"一票否决"制度。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机构、技术支撑、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督促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约谈制度,强化行政和经济约束手段。

二、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修订完善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快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配备,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和运行,提高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案一审"、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互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6.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修改完善《南通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管理办法》,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全面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案件移交制度,稳步推进以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为主的执法模式,逐步实现监管与执法相分离;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园区)积极办理执法案件,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以执法检查工作量、事前执法为指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比武。

7.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严格行政许可,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同时"审查范围、管理方式、审查程序;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行业领域落后的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进行全面清理、限期淘汰;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杜绝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8.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对各地、各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9.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出台《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凡发生责任事故,除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也追究党委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0.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考核权重,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通安监[201x]221号)和《加强全市村(社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安办[201x]41号)要求,督促各地在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园区单独设置安监机构,按规定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年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达到有人员、有待遇、有装备、有制度、有工作日志"五有"标准;严格执行基层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11.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并采取政策扶持措施,对获得一、二级标准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2.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与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在事故救援中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举行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练,督促各县(市、区)举行县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安监开发,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强势推进市、县、乡、企业四级网络系统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县(市、区)安监机构视频会议系统;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推进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四、突出隐患治理,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南通市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通安委[201x]18号),改进创新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以暗访为主,暗访的时间和次数不少于检查的三分之二;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部门、地区间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开展区域内交叉检查、互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15.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实行隐患排查量化考核,县(市)、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30和25个;落实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对完成市级及以上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16.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制定落实201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督促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道路交通、海洋渔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餐饮场所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化工园区各项攻坚工作,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规范工艺操作行为,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强泄漏检测与维修和设备泄漏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4号),严格作业管理,加强对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1x]36号)精神,加快二道门建设,推进企业自动化改造,年内基本完成对作业人数超10人的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生产场所的改造任务,将人数降至10人以内;组织开展制度化检查,对未批先建等违反程序的化工建设项目、无证生产和经营危险化学品、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严格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安全监管。

18.深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推进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涉爆粉尘企业等重点治理;督促各地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自动化改造降低车间用人数;对2000年以前注册成立的老企业,督促各地对其开展设计复核,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市级技改资金用于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19.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新增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继续保持全省;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差别化专项整治;扎实组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在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冶金、船舶修造业、钢丝绳等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开展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集中培训。

20.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升级,年内再争取2-3家批发公司申报二级标准化;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范化建设,各地争取再培植1-2家五经营户,四经营户达到50%;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换证工作。

五、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1.进一步培育壮大安全中介机构。深入研究有利于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协会作用,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查检测检验报告、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整顿,对存在挂证虚聘、转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进一步使用好、管理好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限度地发挥专家组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标准化审核、技术论证和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专家后备人才筛选与培育力度,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3.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作用。深化安全生产协作组管理,引导县(市)企业安全生产协作组规范开展工作;加大对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的工作指导,加强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与各地安监机构的联动机制,拓展服务功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逐步形成互补、互动、互帮的格局;继续推进安全服务外包,实现重点乡镇、工业园区全覆盖,并在已经开展服务外包的地区,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形式和服务有效性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助推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准;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政风行风热线、市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 论引导,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舆 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5.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六进"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督促各地加大安全宣传投入,建设村(社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

26.持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推进重点企业安全体验馆、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加快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各地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27.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化工、修造船、冶金、市政等行业领域,会同工会、劳动、教育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8.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考核中心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不按培训大纲教学、随意缩减学时、乱办班、办速成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装备水平;建立完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督察制度,强化对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的突击检查;加强考官和考核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考核档案管理,以严格考试考核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七、强化效能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安监队伍

29.持续提升安全行政许可和服务水平。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强化对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继续推行、鼓励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提升网上申报数量;全力做好重点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服务工作。

30.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排扰解难;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一评五制"活动,认真执行ab角工作制度,加大对机关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邀请第三方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进度考核细则,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中央、省市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精神,组织开展党性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的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热情,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纪委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共南通市安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安监党组[201x]13号);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力求以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和车辆使用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3.继续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长安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国家安全、信访。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2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安监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现制定2**年度县安监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发展、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按照“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强化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培训目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达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

(一)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镇安监站人员培训率达到98%以上;安监系统人员培训达到100%。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

(三)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组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按期进行复审,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四)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烟花爆竹、危化、煤矿及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基本规程、技术要领。

(三)安全生产许可流程、受理材料要求。

(四)安全监管基本方式、手段。

(五)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及预案演练。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突出重点。要把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作为重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均不得上岗。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的不同工作特点确定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二)严肃纪律、力求实效。要按教学大纲和规定的课时组织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减少培训内容和缩短培训时间;要严格考核标准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各镇安监站要制定切实可行培训计划。做到企业、村、组有关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三级培训”及岗前、岗后培训,以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3

2014年,xx县安监局各项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为中心工作目标,强化红线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44起,死亡4人,受伤80人,直接经济损失20.19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5.88%、42.8%,3.6%,经济损失上升8.18%。预计到年底,死亡人数可控制在自治州下达指标以内。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深刻汲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我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及吐尔逊江•阿不都力木县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企业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通报表扬了我县2013年度22个先进集体。

同时,还将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及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县安委办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县财政拨付100万元在县安委办设立了安全生产资金专户。继续加大大队道路交通、消防、农机、煤管、住建等行业的设施设备建设、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加大资金投入。针对县域乡村公路普遍存在标示标识缺失、减速带破损等现象,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拨付28万元用于乡镇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消防、农机、煤管、住建等行业的设施设备、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继续深入开展了以改善基础条件、规范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度,截止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已达标企业44家,职业病防治备案企业92家,签订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三同时协议11家,示范带动效应正在凸显。

(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家、自治区六打六治、自治州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县安委办认真落实我县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成立了7个检查组,着重在七个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治理20类安全隐患和制度缺陷,今年以来,对县域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旅游、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企业630余家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278项,停产整顿企业2家,罚款3.19万元,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3起,没收鞭炮200余万响。对全县132家危化企业下发执法文书121份,对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邀请自治区化工行业3名专家对我县天运石化、凯涟捷石化、恒亚精细化工、正源化工等4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69条。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输油气管线方面。在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县安委会牵头协调,对全县输油气管线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主管单位跟踪整改落实,确保了输油气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二是重点行业领域方面。对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市政等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点进行深挖、整改。今年1-8月,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隐患911项,整改836项,整改率91.7%。组织安监、国土等部门对26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复工前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立查立改。邀请电力公司专业人员对拉伊苏化工区26家企业用电安全进行了隐患排查,排查用电安全隐患57条。组织气象等部门对县域重点化工企业开展防雷防静电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防雷接地申报工作。组织农机、交通等部门对轮南镇塔河桥北岸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持续一年的整治。自5月下旬起坚持每周一组织住建、工商、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县迪那路沿街商铺违章占道经营等隐患进行治理。在两节、两会、清明、五•一、亚欧博览会、十•一、古尔邦节、汛期等重点时期,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先后6次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现场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期的生产安全。组织县交警、运管等部门在乡村开展了机动车辆精细化管理工作,使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新模式在乡镇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组织农机、交警、消防等部门,对全县12个乡镇(场)、3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半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业园区对3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排查隐患8类共计459条,下达整改通知157分,并跟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六)扎实开展活动方案,投入9.8万余元,组织开展了文艺汇演、 安康杯知识竞赛,首届乡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片展播、展板展出、漫画展等系列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理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xx市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依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决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重点事项决策公众参与率,接受群众监督。选取1至2件事关企业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认真征求和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分析报告制度。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工作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活动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与。

(二)行政许可实施“专家论证制度”。继续实行“集中审查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等受理项目聘请专家参与讨论,实行严格的安全资格条件论证,全面提高决策水平,严格源头把关。

(三)综合治理实施“联席研讨制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施“联席研讨”的决策方式,通过组织牵头、部门联动和联合商讨、督察督办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安全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四)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制度”。由各处室(支队)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处室(支队)向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报送电子版,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登录xx市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系统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备。强化专门处室在审查、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的职责,从审核、发布、备案、清理各环节,切实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监管职权所能、法律法规所许、经济发展所需”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在实施开展“行政辅导、执法提示、行政警示、整改告诫、行政建议、案件回访”等项目的基础上,细化和充实行政指导具体项目,落实服务企业各项措施,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服务指导工作水平。各处室和监察支队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行政指导工作情况送综合监督处汇总,并附至少1例行政指导工作典型案例,由综合监督处汇总形成我局年度行政指导工作总结和成效分析报告。

(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把行政处罚与说理解释相结合,坚持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同时注重教育纠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

(三)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安全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日常跟踪执法,实行“隐患治理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隐患目录”、“一患一档”等隐患管理档案制度;加强对挂牌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年内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执法活动不少于2次。深入开展高危企业监管工作,完善高危企业等级监管机制,推行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申报、普查工作,建立以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检测、员工体检、定期检查的持续改进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工种、岗位和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和指导高危企业自动化改造,加快高危工艺、单元、工段自动报警和连锁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严格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项规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活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经营安全秩序。

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积极开展“学法、讲法、析法、用法”活动,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探索建立更加灵活适宜的学习形式,营造“勤学苦练、潜心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xx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集体法律培训不少于10小时。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牵头进行。

(二)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廉政准则》,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从日常执法工作入手,要求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公正、公平开展监管和处理案件。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要用好权,办好每一件事,达到“想抓想管、会抓会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的要求。

(三)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xx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xx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要求,各处室(支队)将日常监督执法、专项执法、机构人员建设以及其他业务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给予宣传和报道,并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进行撰写,将电子版报送给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由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统一进行上报。各处室(支队)每2个月向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报送不少于1篇的法制信息。

四、健全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健全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规范案卷评查标准和实施程序,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年内至少开展1次案卷评查活动,为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经验和问题交流的平台,着力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和依法执法水平。

(二)继续完善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安监执法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各项制度,提高本局“门户网站”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回访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调查项目、内容及形式,采取定期开展调查的方式持续了解、掌握服务对象对安监队伍动态的满意度测评,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不断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以及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资质培训,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全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基础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继续深入开展以安全知识“六进”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安全短信征集等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推进我市安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法治文化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文化载体作用,注重反映执法动态,注重分析典型执法案例,注重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根植安全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按照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以及行业特点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编印各行各类安全普及书籍,加强各类人员对安全法律知识的运用,突出教育效果,扩大安全法治文化的社会影响面。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开展"一抓三促"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有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和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下降;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营造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实现重大隐患整改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率100%,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查处率100%,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

三、执法分工

根据我局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数量、工作经费等情况,以及明确的监管监察对象、时间及重点内容等,编制20xx年度我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具体执法计划见附件(上级下达的专项行动除外)。

四、有关要求

(一)突出执法重点,促进安全监管。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安全隐患,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确保执法到位。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跟踪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现场监管执法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相关现场处理措施;对非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涉及有关部门监管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和《嘉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嘉兴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划转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嘉府法〔20xx〕34号)文件指示精神,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案。监管执法结束后,落实专人整理归档备查,健全监管执法"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三)倡导服务执法,提高执法成效。安监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认真总结推广行政执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做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执法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四)落实廉洁执法,建设廉洁安监。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实行透明办案,阳光执法,将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裁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务实节俭的'作风和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树立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推进廉洁安监建设。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6

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国发〔20xx〕23号文件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各类事故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机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企业共25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对委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领域: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率达100%,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非煤矿山安监科

危险化学品领域: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率达100%,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

烟花爆竹领域:县安监局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名单附后)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

冶金、机械等八大工贸行业企业:县安监局对部分规模较大、容易发生职业危害的100家工贸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全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少于1次。

责任科室: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其他领域:督促公安、交通、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加强监管执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科室:综合监管和协调科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xx〕23号文件、国发〔20xx〕40号和湘政发〔20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县安监局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国发〔20xx〕40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五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同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执法计划应当于3月20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县安监局各科室(大队)以及镇(街道)要制定月度、季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分解年度计划,保证执法计划落实到实处。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安监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镇(街道)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在执法检查中,对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应及时将案件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2023年安监办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为了做好20xx年本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争取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促进本市安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制定了20xx年高密市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一要依法落实好安全生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联络员制度,深入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鼓励企业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二要进一步搞好依法监督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专业知识,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落实《山东省安全管理条例》,将三类人员、特殊人员的培训、巡查监督、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等安全工作与项目经理安全考核、企业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安全评价等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靠行政执法促进各工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具体措施

1、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硬件建设,提高建筑市场安全准入条件的门槛,禁止一切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抓好工程安全报监管理,认真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严禁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冒险开工建设。抓好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工作,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对无视安全生产,不履行安全责任的项目经理,依据潍坊市项目经理考核手册从严处理,直至取消其安全生产资格。抓好安全评价工作,把年终对企业的安全评价与日常生产结合起来,对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当年的评选树优资格。

2、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活动,提高现场防护水平。按照安全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活动。树立典型项目和样板工地,规范安全操作程序,提高安全防护标准,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全面提高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

3、建立安全监督联络员制度,建立起由项目安全管理员企业安全管理科、政府安全监督站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畅通信息渠道,成立由点及线、由线及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辐射型、渗透型监管体系,提高行业安全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本市的建筑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4、认真组织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当作全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活动,开展活动月安全大检查等,把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教育、宣传、提高的活动目的。

5、深入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控制安全事故。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高发的专项安全治理活动。针对本市施工现场塔吊数量多,(约有200台塔吊在施工现场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少且素质偏低,以及塔吊操作人员能力差等安全问题,大力开展塔式起重机专项治理活动,从塔吊入场检验开始,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塔吊使用情况,保证塔吊安装专业化,塔吊司机100%持证上岗。

6、加强市场联动,规范安全文明信用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建筑工程管理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工程安全生检查情况,加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文明不良行为记录,通过网上信息平台和《高密建设》报纸公示,对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安全警示,曝光现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安全不良记录的威慑力,构建本市诚实信用的建筑市场。将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招投标动态管理紧密联系起来,对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在本市招投标活动中予以限制,并申报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或吊销。

7、强化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义务,最大限度发挥安全监理作用。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在方案上签字确认。

(2)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排除隐患,对于一般隐患,记录并督促整改;对于严重隐患下达局部或全部停工通知并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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