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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7篇

申请书的写作在当下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不同场合下的申请书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要是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申请书是很难得到批准的,下面是淘一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7篇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县___镇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_________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_________县公安局对肇事人_________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_________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_________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_________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___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___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______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___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_________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____年第____期和____年第___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男,x岁,住址:湖南省xx县景港x镇xx街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xx,男,x岁,住址:重庆市x县xx镇xx村x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作出的第20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x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xx。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xx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作出的第20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3

申请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赵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0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赵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赵x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赵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赵x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x年第5期和200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白xx

200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xx镇人,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时间: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5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人,男,xx岁,家庭住址:xxx,身份证号:xx,准假车型xx,系xx号牌车驾驶员,联系电话xxxx。

我驾驶上述车辆于xx月xx日xx时x分许,自北向南行驶至xxx路口处时,与xx驾驶的xx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xx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xx交通警察大队xx月xx日作出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我对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我认为我在该起事故无责任或者最多承担次要责任,现依法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下:

复核请求:请贵支队依法调查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因、当事各方的行为过错,科学分析当事各方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作出科学、公正的责任认定。

理由和主要证据:

1、该起交通事故二轮车驾驶员死亡,没有对双方驾驶员进行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导致事实不清。

2、出具鉴定报告,x月x日向我送达鉴定报告,xx月xx日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程序违法。

3、该起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xx驾驶二轮电动车(极其可能为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然驶入公路,导致我采取紧急制动无法避免而造成的。我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过错,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万能条款对我进行定责,并且定同等责任,显失公平。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理论,生活经验法则,xx驾驶二轮电动车未进行观望直接驶入路口并且左转弯,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而我正常行驶,采取紧急制动无法避免,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或最多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险情、避让交通事故责任理论,险情作用的大小在于险情避让的可能性大小;避险行为的作用大小取决于对险情避让成功的可能性,对于能够避让的险情由于自身错误或者操作不当而造成避险失败的,其作用就大,对于难以避让的险情其作用就小。就本次事故而言,我正常行驶,对xx驾驶二轮电动车没有观望直接驶入公路的行为无法预测,无法避险,应该无责任。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或者最多次要责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了xx伤亡固然令人惋惜、值得同情,但是依法公正科学定责,更是法治社会所追求,更符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更能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能彰显社会法治与文明进步!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6

申请人:张某某(死者之妻),女,汉族,身份证号410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x号

委托代理人:江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魏xx,男,x岁,住河南省xx市xx镇xx村x组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魏xx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郑州市交警x大队未查清事故车辆豫axxxx重型自卸货车事发时的驾驶人,在未查清其车辆事发时的驾驶人就作出事故认定责任书,严重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时许,xx驾驶的豫axxxx号车与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当时xx所驾驶的车上就只有xx一人,而豫axxx重型自卸货车上却有两人,至于该两人哪一人是事发时的驾驶人,郑州市交

警x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x大队在未查清事发时豫axxx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未年审,也未购买交强险就违法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综上,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有诸多违法违规情形,对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实际情况,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最低也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郑州市交警x大队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前提下,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复核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此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云qxx-xxx车驾驶人员杨xx未按安全速度行驶,在无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占用我方道路强行超车造成的。云龙县交-警大队xx中队经过调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x(云qxx-xxx)违反超车规定,负第一次事故主要责任,认定赵xx(云d-xx-xxx)负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认为,此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杨xx(云q-xx-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后车应当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应认定杨晓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与事实不符。

三、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证据不足。

该事故认定书裁明“该路段限速标志为40公里/小时”,并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界定超速与否的唯一依据,而该事故发生路段在事故发生前,道路右侧边缘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

1、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再次认真对该路段,省道二级路s-228(瓦贡)线、瓦窑镇零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0-k30+00米)事故路段进行核查,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第二款: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因此,由于该事故发生路段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据以认定申请人超速的依据不明。

2、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依据相关法规不能认定为超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该事发路段应该属于上述第(2)项之规定,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据此申请人每小时58公里的车速应该属于安全车速,不应该认定为超速。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请人杨xx在道路路面潮湿的情况下,在无充足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超速(超过70公里)行驶,强行超车,并且超过该路段最高行驶速度70公里/小时,达到每小时78公里,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不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人特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撤销“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此致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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