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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七八年级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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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七八年级作文7篇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1

我的童年有许多事让我觉得可笑至极,有时想起来都会忍俊不禁。

在我小时候,有一次妈妈带我上街,我看见有个卖棉花糖的叔叔,我怎么也要妈妈给我买,可妈妈不给我买,她说:“小孩子糖吃多了不好。”我可不管,死缠着妈妈给我买,妈妈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了。

回到家里,妈妈上班去了,我把棉花糖吃完了可谓还想吃,家里又没人,这可怎么办呢?我忽然灵机一动,我晚上盖的被子不是棉花吗?我走进房间,把被子的拉链拉开,从里面抽出一些棉花,我尝了尝,怎么没有甜味?我便把棉花放进锅里,在里面放一些水和糖,放在火上煮。过了几分钟,我用筷子把棉花叼起来吃。恩,这下有了甜味。可我怎么吃那棉花也吃不完,而且渐渐的失去了甜味。这时,妈妈会来了,她看见我在吃棉花,哭笑不得,便夺下我手中的棉花,训了我一顿。

我的童年充满着欢声笑语,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无忧无虑。

我的童年清纯得似泉水,却又甜美的如花蜜。

我的童年就像一颗颗斑斓的雨花石,在我内心深处永远闪着耀眼的光芒。

童年的天是蓝色的,草是绿色的,云是白色的。或许吧,时间注定了童年的一切都是这般绚丽多姿。在童年的时光里,快乐似乎是我最鲜明的记忆。

童年的我,会用眼泪换取一根棒棒糖;童年的我,会为了吹泡泡而弄得满身都是肥皂水;童年的我,会一个劲的傻笑来表达自己的快乐。

时间似水,不经意间时间悄悄地淌过。童年对于我而言,已经成为了过去。我拥有的童年时光,是一段段美好的回忆。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2

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

题记

当我还是一粒花神的种子,便躲进了你的心尖尖。你轻轻的拍打还在您腹中的我,伴着悠扬的斯卡布罗集市,你讲着《一千零一夜》中《海的女儿》与《拇指姑娘》。

你的心跳呀跳,跳成串串爱的语言,你舒展开全身的脉络让我萌发。终于,一个娃娃坠地了。那便是我,我哇的一声哭了。宝贝不哭,让我做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人。

小学前夕,暑假正午,你和我一起剥着玉米。不安分的我时时瞅瞅窗外的菜地,当燕子啾啾的掠过屋顶,我的目光从玉米棒上移开,飞过枣树,飞过白桦林。你用柔软的手指轻点我的额头,告诉我剥玉米也要认真、专心,就像做一道数学题。

初一期末,领通知书。当夕阳透过丝网窗的第二横格斜射进教室时,最后的铃声便应运而生,我知道你在家,一个心眼的等我。急切地推门而入,又急切的报告道:我考进了全校前五十!

在那一瞬间,你切菜的两手不动了,像冻僵了似的。我扑哧的一声笑了,说你土,没见过大世面。可你还是像个孩子一样,睁着大眼睛望着我,问真真的?真的!你呼地弹出厨房,解开围裙说咱们出去吃!

你是谁?

难道不是我亲爱的母亲么?你陪伴我无数个春夏秋冬,却不图回报。当红颜谢尽芳华,青丝染尽风霜,当我真正长大了,懂爱了,又恐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岌岌草上的露珠又圆又亮,那是太阳给予的光芒。四月的日子,半是烂漫,半是辉煌,那是春风走过的地方。母亲,这十三年来,是您陪伴我成长。您是我的太阳,使我闪耀光芒;您是我的春风,使我烂漫辉煌!

母亲,愿时光不老,岁月静好。您伴我长大,我让您快乐!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是美好的,彩色的,梦想是我们人生的动力,是一个人前进的方向,有了梦想,我们才能去品味美好的人生。

年少无知的我,有过许多不切实际的梦想,最搞笑的、最幼稚的是我曾梦想自己可以有一支马良的神笔,画上许许多的百元大钞,那样爸爸就不用挣钱,成天和我一起玩了。然而,在前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中午还给我们做饭的外婆由于心脏病突发,就这样离我们远去,我一下子很难接受这个现实,慢慢的我知道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时,我暗暗地下决心,我要当一名医生,把病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不让悲剧重演。

我梦想着自己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技术高超的医生,穿着白大褂,正在给一位癌症病患者做肿瘤切除手术呢!在手术中,我不仅能减轻患者的痛苦,手术后不久,经我医治的病人还能立即出院,重新返回到那美好的生活中去,正正常常的过好日子,不用观察,而且永远不会复发。不光如此,我还能治疗各种各样的疾病。只要来找我治病的人,我一定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把病人的病治好,使天下的人都不会因得了病而痛不欲生。

梦想是美好的,然而它总归不是现实,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勤奋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全面的掌握基础知识,来充实自己,为自己的梦想奠定良好的基础,与梦想拉近距离,通往梦想的路总会坎坎坷坷,但只要我们加足油门,闯过层层障碍,就可以在通过成功匠道路上大步前进,去实现梦想吧!

梦想是彩色的、美好的,有了梦才有了现实,我要成为梦想的领航者、圆梦者、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创造永恒的人生!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4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5

雨慢慢地下着,行人慢慢地走着,有一些人很讨厌雨,因为他们觉得雨让他们变得行不方便,可是我觉得雨是世界上最美的自然现象,雨每次都是默默地下着、悄无声息地下着,为人们带来凉爽,我更加喜欢四季的雨,他们变化万千、与众不同!雨,好像是千万只纤细的手指,又好像是千千万万条琴弦,走出了千变万化的美妙音乐,神奇极了!

雨,它走进了春姑娘的万花筒里,走进了这个奇妙的世界,它落在了草地上,小草微笑着弯下了腰,好像在说:“你好,欢迎你来到这个世界。”雨继续地“走着”,它总不会忘记给大地洒下一番独特的毛毛细雨,像是一曲美妙跳动的、淘气的音符,在大地上奏出了美妙动听的音乐,使人陶醉其中,也让我喜欢上了它,绵绵春雨继续淅淅沥沥的下着,它像牛毛,像花针,密密地斜织着,它抚摸着大地,仿佛像是慈祥的母亲轻轻抚摸着孩子的脸。这也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这可爱的雨,它好像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

夏天的雨就好像是小孩子的脸一样,说变就变,就像变脸王一样。刚刚倒是烈日当空,骄阳似火,转眼间,天空就乌云密布,一瞬间,豆点大的雨点儿就落在了人们的头上、肩膀、手臂上,感觉到全身生疼生疼的。接着,雨越下越大,地上一直“啪啦啪啦”地响着。我也喜欢这夏天的雨。俗话说“一阵秋风一阵凉”。

秋天的雨老是不怎露儿面,它就只会坐在软绵绵的云层里,享受着一片丰收的美景,看着大地上的一片片金黄色的麦田,有时候它看见空气干燥了,于是它就跳出云层,然后就一会甩衣袖,给人们下一场“及时雨”。这时,秋风习习,秋雨绵绵凉爽极了!我也喜欢这秋雨。

冬天的雨其实是雪花,雪花缓缓地旋转的飘落下来,好像是一个个跳芭蕾舞的女孩儿,又是它打落在人们的脸上,刺骨地疼,不过不管是那么的疼,我还是喜欢它的美丽,因为一般想拥有美丽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喜欢雨,我更加喜欢那四季的雨、那与众不同的雨,因为它能带给我微笑、凉爽,也能教会我有一些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6

梦想就如同繁星一般,可望而不可及。这时,若给我们一双追逐的翅膀,我们定能翱翔于天际,去追逐繁星,摘得明月。

作为微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一生都在书写奇迹。而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他在大学时为梦想而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自己的学习,并插上那一双逐梦之翼去追逐那天边的繁星。后来他与朋友一同创造了微软公司,经历各种困难挫折都坚持了下去,最后他自我调侃,声称自己是哈佛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位辍学生。

若为梦想义无反顾,除了我们每一个人在逐梦的天空中必须有所舍弃,还必拥有矢志不渝的坚持,那么这一双翅膀定当带我们搏击,奋斗于星空,飞天而摘星。

比尔盖茨让我明白,拥有义无反顾的精神与矢志不渝的坚持这一双翅膀,我们将会取得傲人的成绩。读着那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你们可普想过司马迁到底是有多大的勇气才写出来并完成了他父亲的遗愿与自己的梦想。

他含垢忍辱,在身受“宫刑”后,面对世人的嘲讽、不解,仍是携着心中的信念,坚强地书写着篇章,他的那一双翅膀不但没有缩回,反而张开得更大,更加耀眼。不屈的信念与坚持带他重回高山之巅,生发出无限的勇气与力量,让他坚持了下去,继续写完那一本《史记》。

司马迁让我们明白,在逐梦的星空中,需要有勇气去坚持,去奋发。有了不屈的信念和不懈的坚持,梦想的翅膀不会因打击而变得一源不振,它反而会更加强大,在逐梦的星空中飞得更高。

梦想,人人都曾有过。须知,追梦是我们必经的一条路,当我们插上翅膀,翱翔于星空时,梦想就会实现,而他所需的是我们的坚持、坚强、勇气与信念。

愿我们在逐梦的星空中都有这样一双逐梦之翼,一起为我们的梦想领航。

我的七八年级作文篇7

很早之前,我看过一句话:成熟不看年龄,而看肩上所能承受的重量,其实我想补一下,也看你是否懂得在合适的地方做合适的事——这是我所铭记的一个道理,我以自己的经历,诠释这一点。

那是在初一下学期的时候,我的生活有了些转变,上学期是十分寻常得过去了,我总是觉得生活应该多一点乐趣,于是我重拾起在小学时的小说,开始了地下的小说阅读的工作,各种刺激的画面在我脑中成型,一次次的挑灯夜读,一次次的上课走神,一次次的疲惫欲睡,都进入了我的生活,我记得有几次,我都不断的被老师提醒上课走神——整个人都坏掉的样子。

我始终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恶劣性,却一直沉沦在一个个修仙、修炼的世界,没有一点想要重返于“正常世界”的想法。所谓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我是狠狠的尝到了那一种痛苦。

在期末考试中,在必须要花精力去记住的政治上,我真的是没法坚持下去:一问三不知,只好凭借那模糊的记忆去凑答案,以至于我连时间都不够;在数学上,我也是因困意而惨然“失荆州”,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当时我的昏昏然的感觉:我做着做着就忍不住呆一下,“两眼迷离”,这是我对我当时的感觉;而其他科的成绩也不满意。这就是一种愚蠢。

当我对父母说出各种理由的时候,我都不禁脸红,我还记得我对父母说,“数学那些题目太简单了,我做着做着都要睡了的感觉”,“政治记得太麻烦,很无聊,那些都没时间记”。成绩如尖刀一般刺入了我的心,我意识到了,以“血的代价”,领悟到了,真正的长大,其实就是做自己该做的,这,就是长大。

而在学校,我应该努力学习,而不是这般虚度光阴;在家中,我应该做好作业、孝顺父母,而不是只想着玩电子游戏;在外面玩时,我们不但要玩得痛快,还要顾及自己的学校,甚至国家;工作时,我们也要兢兢业业、努力刻苦——这才是真正的“长大”,真正的“成熟”。

就在这一刻,我长大了:我在每当想要做一些与场地不相干的事的时候,我便对我自己说:请记住,你不再年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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