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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河的读后感优质8篇

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思考,这样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读后感是读者与作品之间的一种情感对话和交流,下面是淘一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故乡的河的读后感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优质8篇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1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2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3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

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4

年届不惑,一直在出生地刨食,就算偶尔离开,也不过十来天。因为身在故乡,呼吸着故乡的空气,享受着故乡的物产,对于故乡反而体会不深。直到有一次在丽江旅游,晚上在四方街转悠,兜兜转转居然迷路了。鼓起勇气问旁边的路人,那人一听我的口音,居然说我们是故乡人。原来他在这里打工,已经好几年了。那一刻,我蓦然明白,不管时空如何变幻,故乡早在我们身上打下了烙印,而口音就是最难掩饰的。

这正如湖北作家刘醒龙所言,最能体现湖北人性格的一句话是:“你是个苕!”“苕”相当于“傻”,但是从湖北人嘴里说出来,别有一番韵味。不仅仅是惋惜,更多的是这个人个性的肆意张扬。四川人也有类似的语言,譬如“你个龟儿子!”这话初看是骂人,实则充满了调侃味儿。你听到这样的话,看见四川人说这话时的神态,根本就无法生气。生活就是这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我们的母语里,蕴含着你和故乡连接的.密码。当然,这需要我们用心去聆听,用岁月去感悟,你就会发现至真至纯,还是故乡。

刘醒龙是以小说见长的,《凤凰琴》曾改编为电影名噪一时,长篇小说《天行者》曾经荣获茅盾文学奖。没想到刘醒龙的散文也耐读,他认为“好的散文一定要懂得心痛,一定要发现仁爱”。我觉得深以为然,一篇散文没有绵厚细腻的情感蕴藏在字里行间,怎么能够算得上是好散文呢?在刘醒龙最新出版的散文集《抱着父亲回故乡》一书中,多篇散文都体现了他的散文观。以《抱着父亲回故乡》为例,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抱着父亲的骨灰盒回故乡安葬一路上的所见所思所感。写母亲的文章数不胜数,写父亲的优秀文章反而很少,我们所熟知的当然是朱自清的《背影》,给我们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细节:肥胖的父亲穿铁道爬月台,费劲儿给朱自清买橘子,一下子拉近了父子之间的心理距离。父爱至深,平凡却又伟大,感动了朱自清,也感动了后世读者。

刘醒龙在这篇文章中,同样非常注重细节的描述,例如“父亲太普通,也太平凡,在我抱起父亲前几天,父亲还在挂惦一件衣服;还在操心一点养老金;还在渴望新婚的孙媳何时为这个家族添上男性血脉;甚至还在埋怨那根离手边超过半尺的拐杖!”也许作者觉得还不过瘾,在《母亲》一文中,又这样写道:“譬如他不让母亲洗被子,母亲没有听信,父亲便夺过被子,放到砧板上,用菜刀剁得稀烂。譬如锅里的饺子煮好以后,两位孙子像请示工作一样去问他,可以吃几个。几经反复,他才哼一声:八个。”通过多篇文章中父亲形象的反复出现,我们对于父亲这辈子就有了一个立体印象。

这本书包括三十五篇长短不一的散文,有关故乡、青春、欲望、救赎,但故乡涉及篇幅最多。作者在记忆与现实的时光交错中,如歌如泣地抒发乡土情结。他以富有哲思的文字深层次地思考与追问城市与乡村的关联,热切地呼吁对乡土乡村的人文关怀。

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一点呢?故乡总是和父辈和儿时联系在一起,已经深深地扎根在我们的记忆里,就算时过境迁,也无法改变,这就是现代人灵魂深处的乡土情结。一个人无论走多远,故乡的魅力无不如影相随。因为一个人走到哪里都有收获思想与智慧的可能,唯有故乡才会给人以灵魂和血肉。(彭忠富)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5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6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7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的河的读后感篇8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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